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攻坚战领导小组2000年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6 生效日期: 2000-04-16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0]11号

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攻坚战领导小组《2000年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0年四月十六日


2000年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经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在市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2000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便于统一指挥协调,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整治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当前,我市正大力整治经济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是构成良好的经济环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几年来,我市的市容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诸多因素,加上市容工作中的反复性、易回潮等特点,目前市容环境工作中仍存在较多难治'顽症',如占道为市、夜市不规范开设,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设置洗车站点等,对市容环境造成较严重的损害,影响城市形象,市民反响强烈。如任其发展,将会愈演愈烈。因此对上述顽症进行集中整治已是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打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攻坚战的要求,配合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努力改善市容市貌,为市民创造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总体要求:各方联动,密切配合,强化监督,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统筹规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主要内容及目标
  1、整治内容:这次整治的对象主要为城区各主次干道上的占道为市、夜市及洗车站点。
  2、参与单位:市市容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浔阳区市容监察大队、庐山区城建监察大队、开发区市容监察大队。
  3、整治目标:取缔占道为市,规范夜市摆设,整顿洗车站点。
  4、整治重点:①夜市。市区夜市合理进行规范,实行发证经营。②洗车站点。取缔环卫不达标的洗车场,所有洗车站点核发营运证。
  此外,市工商局和城管部门要抓好对浔阳路、大中路、十里大道、庐山路、交通路、城路、庐峰路、甘棠路等市区主干道占道为市经营的整治,不管有证无证,凡占道为市一律取缔,并从四月份开始任何部门不得向占道经营户收取任何费用。市公安局要抓好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要在市区人行道上划设自行车停放区域,交警部门要抓好对机动车辆随意停靠的管理,制定靠边停放标准,发现违章,严格处罚。市市容局要抓好渣土管理,坚决遏制余土泼洒、车辆带泥上路等现象,堵住环境卫生污染源头。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工作任务:由九江日报社、九江电视台、九江有线电视台每日播发整治通告及相关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工商执法人员、卫生防疫执法人员、城管监察人员向管户口头宣传及散发宣传品,要求在4月20日以前,自行纠正违章。同时,市市容局、市工商局及三区城管大队要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确立数处准许营业的夜市市场和洗车站点,4月20前报市政府审查批准,现有不规范摊点经市容、工商及辖区城管大队审批登记发证后从4月20日起一律进入经许可的市场。
  2、登记发证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自4月20日开始,市市容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及各辖区城管大队对申请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夜市摆设摊点的业主进行资格审查、发证登记。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①必须是市区户口,办证时须持本人户口及身份证;②持有劳动部门及原工作单位出具下岗证明材料的优先。
  洗车站点管理,由市市容局与各区城管大队一起对现有车辆清洗站点逐个进行检查登记,凡未达到省建设厅颁发的赣建城字(1998)15号《关于整顿城市车辆清洗站和加强城市车辆清洗站管理的通知》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达到标准要求的,由市市容局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实行持证营业,凭该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以市市容局、市工商局为主,辖区城管大队登记。市工商局同时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三区城管大队负责监督管理。
  3、整治攻坚阶段(4月28日--5月25日)
  从4月28日开始,市市容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及各区城管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分三组在市区各主次干道巡查,发现违章,坚决取缔。具体人员安排为:
  (1)夜市整治组:由市工商局带队领导担任组长,市工商局组织召集;
  (2)洗车站点整治组:由市市容局派一位领导带队,市市容局组织召集。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合力攻坚,各司其责,并及时互相通报整治情况。收缴物品及罚款要认真登记,由各召集单位负责。整个行动必须服从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攻坚战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市容局成立督查组分赴各路段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抓紧落实,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4、检查验收阶段(5月26日--28日)
  由市市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成立验收组,分项目、分路段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结束后,将由市内各新闻媒体播发验收结果。对整治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九江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攻坚战领导小组

 

二ΟΟΟ年四月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