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8 生效日期: 2007-01-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提高=项目结题率,增强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及时进行项目结题;超期未结题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采取总结结题、评审结题两种方式进行,以总结结题为主。总结结题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研究材料,经市科委审核确认后结题;评审结题由市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和研究工作进行会议评审或同行专家通信评审后结题。
  3、结题时,须按《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总结结题证书》或《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评审结题证书》要求填报3份结题证书,并提交3份书面研究成果报告、1份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形式的决策建议书面材料和结题证书、研究成果报告、决策建议的电子文档等资料(Word格式)。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一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