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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人财物暂时冻结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4-18 生效日期: 1996-04-18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府发[1996]74号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人事实行系统分级管理,在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前,全省各级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人、财、物一律暂时冻结。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省各级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务任免、人员调动暂停办理。

  二、 全省各级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的固定资产暂停转让和划拨。

  三、 全省各级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的各项社会保险欺和管理费除按政策规定收缴、拨付的外,其余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布置,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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