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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1 生效日期: 2006-11-21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吉府办字〔2006〕225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95号)精神,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森林覆盖率在“十一五”期末要提高到67.55%。为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期间的植树造林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植树造林任务的落实。“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山上办绿色银行”、“希望在山”等一系列林业发展战略思路的指导下,经过“消灭荒山会战”、“山上再造”以及“跨世纪绿色工程”等工程的实施,依托长防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支持,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55%,山上基本上实现了绿化。但是,从全市整体来看,我市造林绿化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尤其是山下和“四旁”造林绿化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同时,把山下和“四旁”作为今后植树造林的又一主战场,并每年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深入宣传林业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植树造林。各县(市、区)要以林改为契机,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进一步落实林改的配套政策和其它林业优惠政策,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搞好植树造林规划。在造林实施中,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把村庄装扮好;结合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把农田保护好;结合道路建设,把通道绿化美化好。在经营形式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自有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经营大户以多种形式和农户实行股份合作造林,真正实现全社会办林业。

  三、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加强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深入基层,主动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积极主动帮助林农搞好造林作业设计,为林农造林树种选择把关。要提前做好优质种苗的供应工作,保证大规模植树造林顺利进行。在抓好植树造林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切实做好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67.55%的目标。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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