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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7 生效日期: 2006-11-27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梧政办发[2006]180号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政府网站已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总体部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建设的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梧州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我市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及时公布政府重大决策、法律法规、文件等权威信息,促进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建设原则。
  1.合力共建,资源共享。梧州门户网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建设。在网站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2.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3.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工作目标
  建立梧州门户网站,开展宣传梧州、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和网上办事等应用,按要求向广西门户网站提供梧州信息及相关内容链接。
  三、工作任务
  (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梧州门户网站,中文名称为:梧州市人民政府(简称中国梧州),英文域名为:www.wuzhou.gov.cn。
  (二)制订梧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建立信息公开及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内容准确、全面、及时。
  (三)明确梧州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建立梧州门户网站管理机构,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工作分工
  梧州门户网站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一)网站建设。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梧州门户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
  2.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梧州门户网站应用软件开发和建设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梧州门户网站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二)内容保障。
  梧州门户网站内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提供,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和栏目共建等方式进行保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1.网上抓取。由网站内容采集系统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导入到梧州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2.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梧州门户网站相应栏目数据库供选用。
  3.网站链接。包括主页和栏目链接。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主页和相关栏目链接到梧州门户网站,方便用户查询使用。
  4.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梧州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信息发布。
  在梧州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采取“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负责向梧州门户网站提供。市政府网管中心对梧州门户网站上的信息进行监督、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删除等措施。
  (四)安全保障。
  1.梧州门户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维护单位负责落实,对发生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站安全事项或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站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本单位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五)运行维护。
  梧州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六)技术培训。
  梧州门户网站技术培训工作,由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内容主要有:
  1.内容保障方式方法。
  2.内容格式规范。
  3.安全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梧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于2006年12月30日前,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附件1)的要求,完成相关栏目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等工作,以电子文档上报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
  各单位要建立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定期更新相关内容,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准确、全面、及时到位。
  (二)统一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开展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及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而未建立网站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站;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要求于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调整及规范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数据,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梧州门户网站的后台支撑。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和考评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级政府、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机构。各单位要切实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防止涉密及敏感信息上网。
  市人民政府将建立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运行情况和内容保障进行督查和考评,促进政府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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