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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 2006-12-18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六政[2006]40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关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健全管理网络。按照网络化、属地化、纵深化、市场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中的各种关系,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乡)为基础、社区为支撑的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2、明确责任体系。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城市管理职责体系作如下划分:
  市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各类专业市场、环卫基础设施、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办法;对城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转运进行管理;维护城市建设管理秩序,会同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落实市直相关部门直管的环卫保洁、占道出店经营、户外广告、交通秩序、绿化及市政设施维护等各项管理任务;负责城区出殡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三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督查考核。
  “三区”管理职责: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区管理任务,并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乡)、社区;抓好辖区内(除市直管理以外)的环卫保洁、占道出店经营、市政设施和绿化维护及小街巷工商流动摊点的管理;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巡查,及时发现、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负责组织拆除辖区内在建的违法建筑;指导街道(乡)搞好城市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协调区属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社区,解决职能交叉和管理“盲区”问题;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内街道(乡)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街道(乡)管理职责:负责落实市、区部署的城市管理任务。
  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由市、区政府(管委)分别明确(具体职责划分另文印发)。对以上职责划分没有明确的市、区管理职责,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3、理顺执法体系。将“六安市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六安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三区”城建执法大队纳入市执法支队序列,其执法业务工作接受支队领导。市城建执法支队和“三区”城建执法大队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城管监督员和群众举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工作有标准,检查有记录,奖惩有依据。

  4、健全监督体系。市、区文明办共同成立城管督查组,定期督查城市管理情况并进行通报。以社区为管理单元划分责任区,从各社区工作人员中确定兼职城管监督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监督网络,对市容市貌等进行日常监督。城管监督员要适时向市城建执法支队或区执法大队报告监督情况,并反馈执法结果。市城建执法支队要尽快建立城市管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5、推进公共服务事业市场化。逐步将市政、环卫、绿化养护、城市公交等作业职能从部门管理职能中剥离,并对现在承担此类职能的单位进行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环卫保洁等作业要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养护、维修、保洁作业企业的管理重点主要是监督、考核、服务、指导和协调。

 

二、加强管理,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6、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加强城区道路、重点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切实解决好各类市场、内街小巷乱倒垃圾问题。根据《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大对乱倒垃圾管理处罚力度。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考核监督,确保小区垃圾日产日清;对无物业管理的生活小区要尽快落实物业管理公司或明确清扫保洁责任单位。

  7、严格工商摊点管理。编制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禁止在主要街道进行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和商业门点的出店经营,其它街、路的临时许可事项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严禁在主干道两侧举办影响公共秩序的店庆及促销活动。制定流动摊点群布局规划。加强专业及露天市场的规划、建设。加强市场内外秩序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清理占道出店经营的专项活动,达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目标。

  8、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三区”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管理网络,对违法建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依法拆除。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区规划的监控,及时巡查监督,协助“三区”组织开展大规模执法行动。规范城市近郊农民建房管理,抓紧近郊农民统建安置点规划选址并组织实施,保证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9、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及设置标准,分区域、分街路编制广告设置规划。严禁在市区主干道上乱挂条幅布幔、设置彩虹门、大型气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取缔。大型户外广告及重点路段广告设置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乱张贴”和“乱涂写”整治力度,消除城市“牛皮癣”。

  10、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科学编制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步伐。强化动态和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整治违章行车、停车行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小板车、残疾人车、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建立城区良好交通秩序。

  11、创建城市宜居环境。开展淠河总干渠城区段综合整治,保护饮用水源。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推广清洁能源,抓好燃煤污染、饮食业油烟污染、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对机动车噪音、生产建设噪音及卡拉OK噪音防控力度。加强城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占道施工,切实做到泥浆不外流、轮胎不粘泥、管线不损坏、渣土不乱倒、爆破不扰民、夜间少噪音。加强垃圾中转站及城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有专人管护、卫生洁净。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及管理工作。

  12、加强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监管。制定绿地和市政设施验收、移交、管护制度和标准。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绿地、树木损坏、灯饰不亮、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及时解决。

  13、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申报,按规定处置;对积存的城市建筑垃圾,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组织清除。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严格的运输条件核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进入建筑垃圾转运市场。推行“密闭式”运输,杜绝运输过程沿途撒落,对违规车辆严管重罚。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立违规企业、车辆不良记录档案,并定期予以“曝光”。

  14、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对新建、改造道路工程,要充分考虑道路两侧未来新建单位强、弱电及水、气的配套需要,超前预留跨路管道,避免在空中架设跨路线路或破路施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所有需开挖道路的管网施工,必须在每年3月底前上报施工方案,经市规划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特殊情况需要挖掘道路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15、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市房产管理部门要不断规范小区物业行业管理,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物业管理的落实机制,开展物业管理全行业规范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房产、规划、民政等部门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及社区办公用房。小区物业管理关口要前移,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要加强对小区的管理,街道(乡)和社区负有监督制止和及时报告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应积极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党报、计生“六进”社区活动。

 

三、增加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16、增加城市管理经费。城市管理经费根据需要逐年适度增长,使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发展。“三区”每年要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及市返还区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城市管理。按照“费随事转”、“以费养事”的原则,市级财政原安排的养护经费,将根据城市管理任务的增加而适当增加;下放到区的城市管理职能,管理经费也同时拨付到区。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金安、裕安两区拆违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市对下拨给金安、裕安区的城市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强化领导,健全监督奖惩体系
  17、完善领导机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城市管理决策目标体系,明确城市管理各阶段目标任务,部署、考核城市管理有关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及落实工作,对各项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督查组对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督查、考核和奖惩办法,定期开展督查,实行严格的考核制、问责制和奖惩制。“三区”、街道(乡)也要成立相应的城市管理组织,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

  18、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评。建立健全层级目标管理制度,逐级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市、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乡)对城市管理工作,要逐路段、逐街巷、逐小区确定具体的作业、管理责任人;特别是市、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对各自的管理区域要进行分片(段)包干,责任到人,实行层层包干管理,使每个责任片(段)都有包干的城管执法人员和城管监督人员。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在城市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批评处罚。

  19、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增强市民社会公德和城市管理意识。实现城市管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经常型、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方向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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