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1 生效日期: 2006-11-11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宜府发[2006]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是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宜昌林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宜昌,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建设成就和经验
  “十五”时期,是宜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宜昌林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依法治林,科技兴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市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光荣称号,市林业局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全省红旗林业局。
  (一)主要成就
  1、“十五”计划全面完成,林业投入持续增长
  五年来,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86万亩,封山育林797.43万亩,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190.2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2164.5万亩,活立木蓄积达到了32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木林)达到48.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23%,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30.5亿元,全面完成了“十五”期间的各项计划任务。
  五年来,全市共到位各类建设资金22.02亿元,其中,中央林业投入13.76亿元(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1.91亿元、国债资金3.6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事业资金6.02亿元、其它国家预算内资金2.19亿元),省级林业投入0.82亿元,林业利用外资总规模6.63亿元,其它资金0.81亿元。
  2、造林绿化面积扩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市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围绕“一线两区”和三峡绿化带建设,采取停、封、退、造、改、迁“六管”齐下,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不断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和城市林业建设,森林面积大幅增加,林种结构更加优化,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五年来,全市累计义务植树4132万株,建成绿色通道5758公里,占已通公路55.16%,建成农田林网2.48万亩。实现了“三增三降”目标,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分别上升了95.2万亩、143.5万亩和4.5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模数、土壤流失总量分别下降了8.53%、14.22%和15.56%。
  3、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工程管理不断规范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市共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154.5万亩,其中封山育林118.7万亩、飞播补植管理31.9万亩、人工造林3.9万亩;共关闭木材加工企业177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672人,其中一次性买断安置2306人;工程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累计调减木材采伐指标322.05万立方米,减幅达55.8%;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森林管护网络,建立县级森林管护总站9个、乡镇级森林管护站(所)96个、管护片757个、管护点1419个,落实管护人员2935名。工程区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达核销债务资金1.98亿元,涉及企业35家。与此同时,我市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造林资金共3261万元,并已获国家批准免除或停息挂帐该项目资金。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共到位天保工程资金2927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资金20346万元,基本建设资金8933万元。
  (2)退耕还林工程。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43.07万亩,其中:坡耕地还林72.17万亩,荒山造林70.9万亩,粮食、现金、种苗补贴等退耕还林政策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全市共到位退耕还林资金4.36亿元(含粮食折款),其中种苗费0.64亿元,现金补助0.32亿元,粮食折款3.40亿元。全市有22.5万农户、88.5万人从中受益。目前,退耕还林工程已经成为全市植树造林的主体工程,工程的实施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十五”期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明显加强,保护机构不断健全,保护力量不断增加。全市已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14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12个。五年来,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52个,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02.5万亩。其中,按级别分: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县级18个;按类型分:森林类39个,湿地类13个。与此同时,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1.2亿元,加大对保护区建设的投入,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建设工程。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共完成造林2.44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绿色通道植树46万株。共完成投资8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80万元,地方配套96万元,建设单位自筹184万元。
  (5)速生丰产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建设工程。到“十五”期末,全市共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210万亩,各类经济林基地216万亩,各类中药材基地233万亩。全市千亩以上的基地123个,500亩以上的基地275个。秭归县、小溪塔镇、百里洲乡分别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脐橙之乡、中国柑桔之乡和中国砂梨之乡。
  4、森林资源得到保护,依法治林成效显著
  全市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森林资源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造林绿化、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五年来共依法查处了10730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下,创造了连续1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森林病虫害防治率和监测覆盖率提高到92%以上。林地林权管理得到加强,全面完成了林权证登记、发证、建档工作,发证面积达1880.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5%,林木、林地权属得到落实。对石漠化土地进行了区划和监测,全市石漠化面积656.2万亩,为今后开展石漠化治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5、林业产业方兴未艾,林业经济快速发展
  全市按照“围绕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建龙头”的要求,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改造与创新相结合,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得到发展和壮大,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30.5亿元。汇源果汁、长阳昌农、宜都丰岛、山山集团、五峰翔源、水布垭银杏酒、远安德中蚕丝、森源食用菌、远林集团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有21.5万户农民从林业龙头企业中受益。全市初步形成了以20个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森林旅游产业,共接待游客31.2万人次,实现总收入5612万元。“林庄经济”异军突起,共涌现“林庄经济”大户286个,经营山林面积26万余亩,经营收入达到0.92亿元。种苗花卉、森林蔬菜、森林家禽和野生动物养殖也呈蓬勃发展之势。
  6、科教兴林取得实效,科技创新能力增强
  “十五”期间,大力实施人才强林战略,先后在全市林业系统选送18名优秀青年干部到林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累计培训林业技术骨干200余人,重点扶持20名林业科技带头人开展20个林业重点课题研究。全市有32多个林业科研项目获得省、市、县科技进步奖,其中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鄂天麻1号、2号被湖北省评为优良品种进行推广,三峡地区几种工业用材针叶树种引种选择研究、宜昌市猕猴桃引种修剪及组培技术研究、管氏肿腿蜂防治松褐天牛技术试验研究等课题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贴专家王绍柏被评为全国农业科技工作先进工作者,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受到市委、市政府重奖。林木优良无性系快繁基地全面建成,成功引进美国优良林木种苗4.5万株。
  7、自身建设取得新成就,林业机构队伍得到加强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认真开展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等五大建设,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行政效率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林业行业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在行风评议中,市林业局获得市直机关综合评分第一名。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全市林业系统共有4个单位获得市、县级文明单位,市林业局机关连续2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全市最佳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市直最佳文明机关。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市林业局与北京林业大学建立了人才培养与科技合作关系,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在宜昌成立了三峡教学实验实习基地,开办了在职研究生班。全市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全市共设立乡镇林业工作站88个,落实人员编制412名,平均每站达到4.7人,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市林业局新建了7369平方米的三峡林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极大改善了办公及培训条件。全市完成了投资1490万元的三峡坝(库)区重点火险区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建成了森林防护指挥中心,并实现了市县两级办公网络化。
  (二)基本经验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建设的指示精神,实现林业工作重心转移。“十五”期间,中央、省、市分别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市林业系统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结合实际提出了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思路,及时调整林业生产力布局,推进林业工作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实行了林业工作重心的转移。
  2、建立林业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全市建立了林业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将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总体计划,与其它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林业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从而使林业基础产业的地位更加突出,各级对林业工作更加重视,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3、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用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思路,集中精力抓好五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平原绿化,加快了造林绿化进程。与此同时,强化了森林资源管护,对天然林实施禁伐,对生态公益林实施重点保护,使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4、建立健全林业规章制度,保障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不断完善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稽查审计,实现了林业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完善了造林检查验收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建立了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全市造林质量逐年提高。建立了森林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林业执法,促进执法公正,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5、不断深化林业改革,调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全市以分类经营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的各项林业改革不断深入,完成了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稳定了林地、林木产权。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林权、推动林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使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生态建设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多样化的新趋势,全市非公有制林业迅速发展。
  6、依靠科技支撑,促进林业发展。全市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全市林业中心工作,狠抓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加强林业科研工作,推广林业实用技术,使全市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林业科技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林业科技工作者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实践总结了大树移栽技术,探索积累了生物篱保土还林、林药间作等五大退耕还林模式,研究开发了天麻杂交育种技术、肿腿蜂防治松毛虫技术等,取得了一系列林业科研成果。通过实施科技兴林“151”工程,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林业技术,增强了林农依靠科技兴林致富的能力,受到广大林农的普遍欢迎。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在资源保护方面。森林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资源保护的压力有增无减;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采、乱征滥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依然存在,极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
  2、在产业发展方面。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标准不高,一些优势品种没有形成规模和经济优势;引进培育龙头企业的力度不大,对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林业特色精品名牌不多,林产品精深加工不够,林业产业链条延伸不长。
  3、在科技推广方面。林业科技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力度还有待加大;林业实用技术开发利用还缺乏广度和深度,林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瓶颈”尚未突破;在引进技术人才、推动林业科研升级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4、在林业改革方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深入,推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措施还有待完善,租赁、承包、买断经营森林资源的大户不多,非公有制林业的比重还比较低;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不力,林场经营主导方向模糊,二次创业成效不大,远没有实现从根本上脱贫的目标。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有利因素分析
  1、生态意识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林业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林业发展思路,对林业战略布局进行了科学调整,为加快林业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保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林业生态意识明显增强,普遍重视林业生态,大力支持林业发展,主动参与林业建设,已经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
  2、发展机遇良好。国家确立了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中部崛起的战略,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和切入点来抓。随着生态环境建设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的确立,林业已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战略重点。宜昌既是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又是三峡工程坝库区所在地,是国家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
  3、森林资源丰富。宜昌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被誉为“绿色宝库”。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190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6.4%,其中有林面积2164.5万亩。全市有高等种子植物5582种、陆生野生动物41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植物和动物分别达47种21种。木共桐、红豆杉等珍惜植物群落保存完好,天麻、“三木一花”等中药材资源丰富,板粟、核桃、柑桔、弥猴桃等干鲜果品种优良,在国内外均享有盛誉。森林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将成为全市林业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4、自然环境适宜。全市2.13万平方公里,山的比重占70%,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具有典型的边缘性、过渡性、多样性和独特性,全市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物种类繁多、生长迅速,尤其是全市立体地形,立体气候明显,适宜林业的多层次立体布局和全方位发展。
  5、生产潜力巨大。全市森林蓄积中90%为中幼林,70年代的飞播造林、80年代的速生丰产林、90年代新发展的高效经济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都将在“十一五”期间进入经营期。全市还有300万亩灌木林、50万亩疏林地和100万亩低产林需要改造,小材小料及林区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和林产品的精深加工都蕴藏着很大潜力。
  (二)不利因素分析
  1、森林资源质量不高。全市人均占有森林0.21公顷,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7%;人均占有蓄积6.4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8.8%,也只占到全国平均水平的67.4%;单位面积蓄积仅为2立方来,只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全国的三分之一;成过熟林资源缺乏,蓄积仅140万立方米,只占总蓄积的5.5%;部分经济林品种退化,效益低下。
  2、林业基础设施薄弱。多年来,基层林业站(所)建设投入不足,基础条件差;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科技、信息等服务手段仍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森林公安装备落后;森林资源和森林病虫害监测手段不完备,对全市林业两大体系建设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3、林业经营体制不完善。我市林业发展仍然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型时期,林业经营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现代林业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展不快,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难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流转,国有林场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分类经营方针没有全面落实,林业多元化投入机制不健全,制约着林业的发展。
  4、森林资源保护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宜万铁路、沪蓉高速、天然气管道等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在宜开工建设,工程征占林地的管理任务相当繁重;三峡工程即将全面竣工,库区消落带植被的恢复任务十分紧迫;宜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落实科教兴林,严格依法治林,实施生态攻坚,推动产业提速,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建设绿色宜昌,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至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林业建设。
  至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加快林业建设,构筑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推动经济发展。
  至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分类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木质和非木质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的持续利用。
  至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全面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宏观调控作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律,主要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至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实行乔灌草合理配置,停、封、退、造、改、迁“六管齐下”,促进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至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建立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督。
  (三)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3、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4、《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5、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6、国家林业局《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
  7、国家林业局《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
  8、国家林业局《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9、宜昌市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方案;
  10、湖北省“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四、“十一五”期间全市林业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和建设重点
  (一)发展目标
  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800万亩,活立木蓄积达到5500万立方米,每亩蓄积达到3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林木)达到60%,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全市新建扩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0个,其中森林类型50个、湿地类型2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00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5%。
  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达到1300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1100万亩,其中国家级800万亩、省级300万亩,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全市每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180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义务植树株数达到1000万株,义务植树基地达到600个。
  宜昌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
  全市新建林业产业基地243万亩,其中新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90万亩、高效经济林基地85万亩、中药材基地68万亩,全市林业产业基地总规模达到900万亩。
  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其中干鲜果茶业20亿元、森林旅游业5亿元、中药材产业10亿元、种苗花卉业2亿元、林产加工业10亿元、野生动物养殖业3亿元,初步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全市森林资源年采伐量控制在98万立方米以下。
  全市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全市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二)战略布局
  按照分区指导、分类经营的原则,全市共划分为五个建设区域:
  三峡坝库区。包括秭归县、兴山县和夷陵区部分地区,主要发展生态公益林,适当发展特色经济林和风景林,为三峡工程提供生态屏障。
  清江流域区。包括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宜都市部分地区,以发展生态公益林为主,同时发展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林。
  沮漳河流域区。包括远安县和当阳市部分地区,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同时发展生态公益林。
  平原林网区。包括枝江市以及当阳市和宜都市部分地区,以农田林网和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
  宜昌城郊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犭虎亭区、夷陵区部分地区、峡口风景区和三峡植物园,围绕城市林业建设,大力发展城市景观林和生态防护林,构建最佳人居环境。
  (三)建设重点
  1、重点生态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工程区内的1300万亩天然林和其它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17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21万亩、飞播造林及补植管理47万亩。认真落实天保工程区木材采伐和经营加工企业金融债务豁免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配套落实农村替代能源建设、封山禁牧和舍饲圈养措施,大力开发林下资源,积极培育后续替代产业,实现预期目标。
  (2)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退耕地还林122万亩,其中坡耕地还林81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84万亩。在布局上进一步突出长江、清江和沮漳河流域,特别是长江三峡和葛洲坝以及清江隔河岩坝库区等重点建设地区,力争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条例》,认真兑现各项补助政策,切实保护退耕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已退耕还林地块的抚育和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现象。
  (3)长江防护林工程。“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长防林人工造林32万亩,封山育林53万亩。突出长江及一级支流沿线等重点区域,特别是三峡、葛洲坝、隔河岩等坝库区;要充分利用外资,大力营造江河防浪林和水土保持林;进一步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实施低效防护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治理水土流失,构筑长江沿线绿色生态屏障。在枝江、当阳、宜都等血吸虫病易流行区,实施林业血防工程,规划营造以杨树为主的抑螺防病林,减轻感染危险、保护农民健康。
  (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三峡地区生物多样性特征。重点加强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在建省、市级保护区建设,完善基地设施,增强保护功能。认真抓好13个市级湿地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工程,建立一批适合我市市情的湿地保护和恢复示范区。重点抓好三峡库区湿地生态治理与保护工作,保护湿地水源地以及湿地特殊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争取把“三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纳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建立三峡库区湿地定位监测站1个,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站3个、野生植物监测站3个,对全市湿地和动植物资源的消长变化情况进行适时监测和科学分析。
  (5)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将长江一级支流源头、干流两岸林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三峡、葛洲坝等重要水库周围第一重山林地,以及基岩裸露率在35%至70%之间的石漠化山地的生态公益林纳入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保护范围,将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通过限伐、禁伐、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次生林改造、人工补植、综合管护等多项措施,提高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国家、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严格补偿基金的使用与管理,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利益。
  (6)平原绿化、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全市计划在枝江、当阳、宜都等地完成平原农田林网建设28万亩,其中农田林网改造5万亩、新建农田防护林带3万亩,平原地区宜林荒滩、荒地绿化20万亩,使平原地区8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田林网化达到80%以上。全市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全面实现绿化达标,县乡道路沿线和河渠堤坝周边要有95%的里程实现绿化达标,全市新增绿色通道建设达标里程3000公里。加快发展城市林业,积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和省级园林式乡镇、园林式村庄、花园式单位,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2、林业产业基地
  (1)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发展速生丰产林90万亩,其中杨树基地30万亩、杉木基地10万亩、松树基地40万亩,其它10万亩,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总规模达到300万亩。全市分四个区域整体推进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一是清江流域速生丰产林区,包括五峰、长阳和宜都的部分地区,主要发展日本落叶松、杉木、杨类等;二是远当马尾松林区,包括远安及当阳部分地区,主要发展薄皮马尾松、国外松;三是宜东丘陵平原杨树林区,包括枝江及当阳、宜都、夷陵、犭虎亭、伍家岗等部分地区,主要发展以意杨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四是宜西速生丰产林区,包括兴山、秭归和夷陵、点军部分地区,主要发展杉木、巴山松、杨树、日本落叶松等。
  (2)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发展高效经济林基地85万亩,其中柑、梨、桃等鲜果基地30万亩,板栗、核桃等干果基地20万亩,优质茶叶基地20万亩,其它高效经济林基地15万亩,使全市高效经济林基地总规模达到300万亩。全市共分为五大经济林发展区域:一是长江河谷柑桔林带,包括秭归、兴山、夷陵的河谷地区和宜昌城区,主要发展脐橙、血橙、桃叶橙、蜜柚等品种,重点实行低产林改造,发展优良特色品种,提高产品品质;二是宜东水果区,包括枝江和当阳、宜都和夷陵部分地区,主要发展沙梨、金水柑、桃、葡萄、猕猴桃等,重点解决品质退化问题,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三是沮河流域湖桑区,包括远安及其周边地区,主要发展桑蚕和菌耳产业,推行标准化种植,形成规模效益;四是清江流域化工原料林及果茶区,包括五峰、长阳和宜都的部分地区,主要发展“三木一花”、五倍子、栀果、木瓜、茶叶、银杏、天麻等,重点是加速老园的改造,发展新基地,开发野生资源;五是宜西果茶区,包括秭归、兴山及夷陵区、远安部分地区,主要发展板栗、核桃、银杏、猕猴桃、茶叶、枣皮等,重点是抚育改造老基地、建设新基地,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
  (3)中药材基地建设工程。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后续产业建设,大力开发林下资源和林副产品,进一步扩大药用植物,特别是木本药用植物的种植面积,重点发展绿色无公害的保健药材。要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的思路,明确县、乡发展重点,夷陵天麻、长阳木瓜和栀果,五峰“三木一花”等传统品牌要继续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效益。稳定天麻、黄姜种植规模,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生产,使全市中药材产业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中药材基地68万亩,其中木瓜12万亩、栀果10万亩,“三木一花”20万亩,其它中药材26万亩,使全市中药材种植总规模达到300万亩。
  (4)种苗花卉基地建设工程。按照“设施现代化、功能专门化、产品特色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布局合理化”的基本原则,着力新建、扩建一批林木种苗基地,形成以中心苗圃为龙头,以骨干苗圃为主体,以个体苗圃为补充的苗木培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市场化水平和产业化程度。发挥我市种质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珍稀苗木、园林绿化苗木、兼育型经济苗木和盆景鲜花、根艺赏石等,力争形成特色,创出品牌。着重抓好长阳高家堰“盆景走廊”建设,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稳步发展。建立市级种苗花卉(盆景)专业交易市场,辐射带动种苗花卉产业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林木种苗基地4万亩、花卉盆景和根艺基地1万亩,使全市种苗花卉生产基地总规模达到10万亩,年产量达到8000万株(支、盆),年产值达到2亿元。新建“三峡花木市场”,年交易量达到3000万株(支、盆),建成鄂西渝东最大的种苗花卉产品交易中心。
  3、林产品加工
  (1)木材加工。重点发展中密度纤维板及其延伸产品复合地板、防潮板、防火板、装饰板等功能型人造板产品,加大人造板二次以上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利用好、附加值高的木材制品。提倡木质资源的循环利用,培育以旧木料、旧家具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节约木材资源,促进资源保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木材加工龙头企业。继续支持五峰山山集团、远安远林集团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产品升级,提高生产效益。重点扶持长阳木塑板生产项目,形成6000吨的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形成人造板20万立方米、板料10万吨、中纤板及其延伸产品500万平方米和其它木材产品50万吨的生产能力,年产值达到6亿元。
  (2)中药材加工。围绕天麻、黄姜、木瓜、银杏、“三木一花”等名、优、特、稀中药材,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开展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实现产品增值,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把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抓紧引进培育天麻加工龙头企业,积极研究开发“纳米天麻”等天麻保健药用系列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利用林下资源,开发独活、柴胡、桔梗等草本中药材系列产品。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中药材的年加工能力要达到1万吨,年产值达到5亿元。
  (3)林化加工。重点支持以五峰翔源集团、长阳夷水天然色素厂和当阳庙前松香厂为代表的林化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龙头,辐射带动林化加工产业发展。加大对五倍子单宁酸、脂松香、天然色素、银杏黄胴等系列产品的研究力度,进一步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高附加值林化新产品。到2010年,全市林化工业年生产规模达到1万吨,其中,五倍子系列产品产量达到0.5万吨,松香系列产品达到0.3万吨,其它林化产品产量达到0.2万吨,年产值达到4亿元。
  (4)森林食品生产加工。科学制定森林食品基地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标准,开展森林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建立森林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围绕远安菌耳、五峰茶叶、秭归脐橙、兴山核桃、长阳木瓜、枝江沙梨、夷陵柑桔等系列产品,开展精深加工研究,开发特色森林食品,形成品牌效应,推动产品增值。支持汇源集团、远安森源、宜都丰岛、长阳昌农、水布垭银杏酒等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到2010年,全市森林食品年产量要达到80万吨,年产值达到10亿元。
  (5)野生动物繁育加工。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实现单纯利用野生资源为主向以人工驯养繁育为主的转变,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大力发展野猪、梅花鹿、猕猴、野鸡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重点扶持三峡森林野生动物世界、秭归恒鑫、点军执笏山、关公鹿业等现有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基地发展壮大,增强保护功能,提高加工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科研开发基地总数要达到50个,年产值达到3亿元。
  4、森林旅游
  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为依托,构建全市森林旅游网络,开发特色森林景区、景点,推动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后河、大老岭、金银岗等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步伐。积极筹备组建“三峡森林旅游公司”,打造森林旅游产业龙头,推介森林旅游黄金线路,开发森林旅游系列产品,提供安全、优质、规范的森林旅游服务,努力使森林旅游业占据全市旅游产业的“半壁江山”。国有林场要利用森林资源优势,以森林旅游为依托,发展第三产业,实施二次创业,尽快摆脱经济困境。到2010年,全市森林旅游年接待人数要达到600万人次,年产值达到3亿元。
  五、“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保持林权长期稳定,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属明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要尽快核发林权证;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并核发林权证;对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的已退耕地、荒山造林地要结合土地二轮承包的有关政策及时核发林权证。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划拨等多种形式,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条件。积极培育林地和活立木市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搞好流转服务,规范流转行为。
  2、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科学合理划定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措施。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各级政府要按事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补偿,吸引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3、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按照林业分类经营的原则,把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政府承担;对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属地管理原则,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公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国有林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国家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由当地政府纳入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境外投资者等,都可单独或合伙按照现行法规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支持“林庄经济”发展。依法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坚持科教兴林,强化依法治林
  1、加强林业科技支撑。大力开展林业行业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产业建设,加强林木良种繁育、恶劣立地条件植被恢复、造林经营和资源开发、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物养殖及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林业科技水平。开展林业科普教育,抓好实用技术培训,建设一批示范区、示范园和示范户,形成科技推广和示范网络。各级政府设立林业科技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林业科研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林业标准化建设。
  2、鼓励林业科技人员从事林业经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支持林业科研单位和林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领办科技示范点、开展有偿科技服务,按一定比例提取收益。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从事林业经营。允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辞职从事林业开发。
  3、加大林业执法力度。认真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林业综合执法,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依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强化森林植物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侵入。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系统“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火情监测预报、通讯指挥调度、火灾控制阻隔网络体系,逐步实现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设备现代化,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机制,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
  1、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费、公益林业建设和重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市级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业科研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加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对林业的投入。市、县两级要落实林业重点工程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级投入,分级管理。
  2、强化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对林业的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贴息贷款发展林业。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工作,允许林业经营者以活立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适当放宽个人造林育林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鼓励和支持林业企业创造条件上市融资。
  3、实行税费优惠。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取消原木的农业特产。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更新造林和森林管护。对国有林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抚育间伐胸径在10厘米(含10厘米)以下的林木和农民在房前屋后、庭院内自种林木的采伐销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进行旅游开发等经营收入,免予征税;对国有林场、苗圃向内部职工发包取得的林地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林业快速健康发展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业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林业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实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县市区、乡镇逐级签订林业建设目标责任状,由同级人大实施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2、加强林业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管理、资源监测、推广服务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全面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职能。建立林业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市、县防火办及森林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分局,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提高适龄公民的尽责率和植树成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它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事业。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要在国土绿化、保护森林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铁路、交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完成铁路、公路和河流干渠用地范围内的绿化任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城镇规划区内的绿化任务。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强化生态安全教育,普及生态和林业知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