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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8 生效日期: 2006-10-08
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6〕25号
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7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恩施州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及专用家具。
  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车、通讯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
  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电梯和起重机、医疗设备及器械、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道路清扫设备、教学设备及仪器、监控设备、税务装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文艺设备、体育器械、保安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电力设备、质量技术检测设备、食品药品检测设备、公共卫生检验监督监测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警用器械、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设备、保密设备、实验室设备、科研设备、炊事设备、锅炉、课桌椅。
  正版应用软件、制服及劳保用品、药品、医疗耗材、工具和仪器、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教科书、生物制品及监测试剂、动物疫苗检测防治用品、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图书资料。
  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
  (二)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网络及环卫工程。
  (三)服务类
  车辆保险、加油、车辆内装饰、办公耗材及用品、印刷(全年单次或累计采购1万元人民币以上)。
  州级对会议、培训、工程监理等进行政府采购试点。
  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州级一级预算单位单次或汇总年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工程项目15万元以上。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
  (二)工程类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服务类
  服务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不能通过协议服务方式采购的,州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
  四、工作要求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各部门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要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无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扩大公开招标比重,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对同一采购项目不能化整为零采购,原则上一年内不能采购两次以上。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公开招标的,事先需报州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四)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除上级追加专款和突发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外,凡应编而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不予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没有政府采购计划擅自采购的,财政部门拒付采购资金。
  (六)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并有计划的组织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支持中小企业、民族企业的发展,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本地中小企业、民族企业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适当加分。政府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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