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国税发[1996]342号
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索中国石油上游有限公司申请扩大合并税务申报范围的批复的通知》(粤国税函[1996]264号)转发给你局,请知照。 附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索中国石油上游有限公司申请扩大合并税务申报范围的批复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996年6月6日·粤国税函[1996]264号
广州、深圳、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天津市国税局《关于埃索中国石油上游有限公司申请扩大合并税务申报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6]238号)抄送件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