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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先进地市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0 生效日期: 2001-02-20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1]11号
   2000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会议以来,绝大多数地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制,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0个地市及杨凌示范区本级医疗保险已全部启动实施;99个县区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省已有160万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圆满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0年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县(区)及覆盖人数目标任务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全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经省政府批准,对完成200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任务成绩突出的地市给予通报表彰,其中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人民政府、商洛地区行署为一等奖;咸阳市、延安市、检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区管委会为二等奖。
  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省政府希望各级政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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