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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系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6 生效日期: 2003-09-26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为配合我市国税系统于2003年10月和11月分两批在全市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已于2003年10月纳税申报期面向我市国税系统所管辖的纳税人开通。 
  (一)从2003年10月1日上午8:00起,凡属东城、宣武、朝阳、海淀、怀柔和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管辖的纳税人,且已经申请并取得了网上申报资格的纳税人,可以在该系统登录进行初始化,2003年10月8日上午8:30以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报纳税事项。 
  (二)从2003年11月1日上午8:00起,凡属西城、崇文、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通州、顺义、密云、平谷、大兴、房山、昌平、延庆国家税务局和亦庄开发区、西客站国家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且已经申请并取得了网上申报资格的纳税人,可以在该系统登录进行初始化,2003年11月3日上午8:30以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报纳税事项。 
  查阅有关电子申报申请办法及相关辅导,欢迎访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系统//www.bjtax.gov.cn。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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