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7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2-26 生效日期: 1997-02-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流[1997]14号
根据《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办法(试行)》,现对1997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布置如下:   一、凡在1997年3月1日以前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均要参加年检。
  二、1997年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从1997年3月1日至1997年5月31日止。从1997年6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必须凭贴有“1997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标识的《发票印制领购簿》才能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为减少工作量,从1997年年检起,对年检合格的企业由税务部门开具《年检合格通知书》一份(彩印)给企业,原留在税政科、稽管科、发票科、税务所的一式四份(无碳纸)的通知书不再填开。
  《年检合格通知书》编号统一为97-××××××××。前2位为各单位代码号,后6位为顺序号,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编写。
  外税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局的代码号补充为46和51。
  《年检合格通知书》中检验年度填写为1997年,有效期自年检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1998年5月31日止。
  《年检合格通知书》中的审批专用章由市局统一加盖。
  四、《年检结果通知书》编号也为8位数字,前2位为各单位识别号,第3位为年检结果代号,后5位为顺序号。
  年检结果代号:1为“限期整改”;2为“停止抵扣进项税额,取消专用发票使用权,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3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申请审核表》中的税务登记号,填写15位的税务管理码,企业代码填写国税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
  六、1997年年检工作应重点检查两类企业:一是税收负担达不到正常水平的企业,特别负申报、零申报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混乱或计税不实的企业。主管税务分局要对这类企业严格审查,对有疑问的企业可暂不通过年检,待彻底查清问题或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后,再确定是否通过年检。
  七、1997年年检结束后,各单位应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于1997年7月底前报市局税政一处。
  八、有关年检的其他事项,按市局沪国税流[1996]40号文和沪国税流便发[1996]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