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财注会发[2001]第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长春召开了2000年度行业财务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我省事务所的年终决算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2000年度的财务制度和报表表样及有关要求仍按照省注协《关于编报一九九九年度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决算报表的通知》甘财注会发[1999]157号)执行。
二、各事务所会费交纳比例为业务收入的3%,于2001年2月底以前及时、足额上交。
三、事务所在2月10日前向省注协报送四张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支出明细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注:原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格式)以及封面和报表编制说明书;已使用行业财务软件的事务所须报送软盘和书面报表。
四、依据财政部、中注协关于总所和分所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省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本部报表报省注协,青海分所、宁夏分所采取“属地原则”向当地省注协报送报表。
五、继续推进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拟在2001年适时举办行业财务通用软件培训班,实现全省财务电算化管理。
六、省注协将对会计报表编报及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及时交纳会费,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事务所依照《甘肃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会计报表评比及奖励方法(试行)》(甘财注会发[1999]3号)进行评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