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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企业职工防署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6 生效日期: 2000-07-26
发布部门: 宝鸡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
进入盛夏,天气陡热。特别是近10多天来,持续高温,直接威胁着生产一线职工,特别是高温、露天和井下作业职工的身体健康。为了确保职工署期安全,预防中暑和伤亡事故,保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确保职工防署温用品的及时到位。特别对高温和露天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实际增加相应防护措施。
  二、各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必须开动所有防署降温设备。定时测定和记录车间井下温度、风速和辐射强度,适时调节。并加强防署降温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三、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职工的劳动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使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保持充沛的精力。在高温期间一般不要加班加点,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四、企业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生产工作一线了解检查防暑降温工作,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安技人员,医务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巡回检查,对中暑生产病人员,及时予以救治。
  五、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地督促检查企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协肋企业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企业暑期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行。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宝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宝 鸡 市 劳 动 局
二000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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