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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电力系统电信资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6 生效日期: 2000-07-06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工函发[2000]35号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批陕西电力电信资费收取标准的报告》(陕电财字(2000)28号)收悉。你公司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经营机制,对内部电信业务实行独立核算、有偿服务,以提高通信设备的资金使用效果和通讯能力。为此,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系统电信资费收费标准暂按陕电财字(2000)28号文件执行。试行期一年,届时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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