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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5 生效日期: 2000-05-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0]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年5月15日


  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近年来,在各地区和各部门的重视下,我省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按照《陕西省1996-2000年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30多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已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接入因特网,完成了省直机关联网一期工程,实现了四大计算机网西安同城互联互通,各地市也编制了本地区的信息网络建设规划,部分地市已开始实施建设。为促进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避免泄密和重复建设,现就全省党政机关网络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直各部门、各地市接入因特网向外发布公开信息必须纳入《陕西省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接入可采用多种方式,省直机关通过园区网光缆、微波专线、广电及电信的信道接入。各地市可就近通过电信、广电及其他信道接入。
  二、省直各部门建设专用计算机网络,用以传输交换非公开信息的,要纳入全省党政专用网统一规划,使用党政专用网传输信道。
  三、全省党政机关电视会议系统在党政专用网项目中统一建设,省直各部门不再搞部门专用的电视会议系统。
  四、为了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在建设计算机网络时,应将建网规划、采用的技术方案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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