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3]51号
郊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郭壁电灌站工程收归市水利局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
关于郭壁电灌站收归市水利局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一九九三年五月八日)
1993年5月8日下午,市政府召集郊区和市计委、农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水利局、土地局、国资局的负责同志就郭壁电灌站工程(以下简称郭壁工程)收归市水利局管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马巧珍同志主持。
会议宣读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1993]27号文“关于郭壁电灌站工程收归市水利局管理的通知”,与会同志一致表示按《通知》精神执行,认真做好交接事宜。
会议就郭壁工程的一些具体问题议定如下:
1、郭壁工程俦为铺头、金村两乡16个自然村,0.8万人提供吃水,水费按提水成本收取。
2、郭壁工程在现有水源条件下,按75%保证铺头、金村两乡发展2.2万亩水地的灌溉用水;水源不足时,按水法规定,首先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用水,兼顾工农业生产用水。灌溉水费按国家规定计征。
3、铺头、金村两乡乡村企业用水,由企业与郭壁电灌站签订用水合同,水费按国家规定计征。
4、原有工程占地,按有关规定进行初始登记,确定权属。
5、郭壁工程现有枢纽和干渠在市农委和郊区政府组织下,由市区两级水利局从即日起在计委、财政局、国资局监督下,按原值对所有资产核查登记,造册移交,由国资局办理资产划拔手续。
6、郭壁电灌站是一项为市区、乡村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活供水的综合性工程,为了使工程尽快上马,实行边移交边工作的办法。从即日起,郭壁电电灌站由市水利局管理,水利局要尽快组织技术设计,项目报审立项,资金落实,施工准备等工作;市区两级人事、劳动部门要尽快办理原郭壁电灌站台的编制、工资等事项,单位及人员性质不变,工资渠道不变。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郊区政府要积极配合,保证工程及人员交接事宜在5月20日前完成。
附:交接工作级名单:
总负责人:赵魁元 郊区政府副区长
张绍斌市农委副主任
资产交接组:
组 长:孙有严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宛元郊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刘万堂市水利局工程科长
张晋辉郊区水利局副局长
和志胜市计委农业科长
李国民市国资局
张明生市财政局
人事交接组:
组 长:王钧琪市人事局副局长
副组长:师巧珍郊区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牛纯忠市人事局科长
冯百中市劳动局副科长
苏田富郊区劳动局副局长
刘晓卿市水利局
附: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马巧珍 市政府副市长
刘爱军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绍斌 市农委副主任
和志胜 市计委农业科科长
单福元 市水利局局长
陈文龙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林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
郭金堂 市水地局副局长
冯百中 市劳动计划科副科长
赵魁元 郊区政府副区长
张晋辉 郊区水利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