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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平丝织印染厂九三年度扭亏为盈专题会议纪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5-07 生效日期: 1993-05-07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3]49号

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下午,市政府在304室组织召开了关于高平丝织印染厂今年扭亏为盈的专题会议。会议由雷振声副市长主持,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工商银行、市丝绸公司及企业。会议首先由市工商银行副行长张志孝同志传达了省决定筹资3.5亿元用于支持10个大中型重点亏损户企业扭亏的精神及工商银行省分行对高平丝织印染厂的具体要求。会议就高平丝织印染厂具体扭亏措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会议认为,该企业在去年调整领导班子以后,企业职工精神振奋,班子团结协调,企业图强思变共渡难关的扭亏措施正逐步实施,在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及降耗减亏等方面均作了大量工作,开始取得了效果,发展态势很好,在省、市政府支持下,今年后半年扭亏为盈大有希望。为进一步加快扭亏进程,继续得到省政府、省分行支持,与会各单位表示全力配合支持企业加快扭亏,经研究,会议议定:
  一、高平丝织印染厂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企业扭亏措施,保证九三年度亏损额不超过100万元。为使控亏目标实现,企业要与市政府签订扭亏责任状,且由市丝绸公司具保。同时市丝绸公司要责成一名副总经理长期蹲点企业,按月按季检查落实扭亏措施,帮助企业协调处理生产经营及技术改造中的有关问题。

  二、九三年度,在企业亏损额不突破100万元的情况下,由市财政局在年底进行全部补亏处理。

  三、对企业九三年前历年累计亏损的392万元,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93年至95年三年期间,按企业承包合同应上缴的所得税,财政年底退库处理,用于企业弥补亏损。
  2、根据市财力,在九三年后的三年内,由市财政适当给予补亏,一般要达50%,其余应由企业自补。

  四、关于技改专项配套资金问题
  应由市丝绸公司筹集的595万元人民币,由市丝绸公司出具证明并保证在六月底以前从收回的出口留成外汇中解决50万美元现汇,市经委对公司证明签批意见,督促按期执行。应由企业自筹的100万美元,企业也必须在六月底以前调剂解决。其余缺口美元,继续申请省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关于以现行调汇价调剂美元与评估时1∶6.5兑换比计算造成的人民币差额,原则上由市政府、市工商银行、市丝绸公司及企业按技改投资的出资比例分别分摊。

附:参加会议人员
  雷振声  市政府副市长
  苏遇江  市经委主任
  史仲福  市经委副主任
  康建国  市经委技改科科长
  李协定  市财政局局长
  李吕庆  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张志孝  市工商银行副行长
  赵志远  市丝绸公司总经理
  王瑞林  市丝绸公司财务科科长
  张志和  高平丝织印染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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