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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如意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0 生效日期: 2000-01-2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房调发(2000)15号

 陕西电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如意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报告》悉。根据《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合理收费,微利经营”的原则,经对你公司所报如意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资料的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住宅每月每户18元,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算,下同)2.0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2.50元,此项费用向使用人收取。

  二、物业维修养护费: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5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80元,此项费用向产权人收取。交通工具保管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后应提供的管理服务等,依照《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陕价房发(1998)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自你公司实施管理、提供服务之日起执行。

  五、你公司接此批复后,须及时到我局申领《陕西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与住户监督。

附: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费标准
  附表:
  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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