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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设置本市优秀近代保护建筑标志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7-21 生效日期: 1995-07-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房管局、产权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
  根据《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 条的规定,我局准备在近期内对保护建筑设置“市级建筑保护单位”的标志牌(标志牌由市房地局统一制作)。为此,希各单位遵照下列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1.标志牌的方位,一般设置在建筑物正门两侧的部位。?
  标志牌的设置高度(下边框)应在1000mm以上。?
  2.设置标志牌时,若涉及到其他标志牌的移位,请各区局牵头,做好协调工作,房屋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以确保本标志牌设置的正确性。?
  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优秀近代建筑的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对优秀近代建筑包括近代建筑标志牌进行日常管理。??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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