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价价字(2000)21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齐铁分局加格达奇水电段自来水价格的请示》(大价(2000)34号)文件收悉。齐铁分局加格达奇水电段的自来水价格多年来一直未做调整,由于原材料、燃动、工资等上涨,以及上级部门取消了供水补贴,使企业亏损严重。根据哈尔滨铁路局哈铁财函(1999)391号文件及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物价局组织召开的价格听证会审议意见,本着城市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同时考虑自来水主要供给铁路系统内部,经研究批复齐铁分局加格达奇水电段供水价格调整如下:
1、生活用水由现行每吨0.40元调整为1.00元;
2、行政事业性用水及工业用水由现行每吨1.00元调整为2.30元;
3、经营服务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每吨调整为3.50元。
在执行新价格前,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妥善处理价格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此价格自二000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