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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8-23 生效日期: 1996-08-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地税征[1996]24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加大改革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把本地的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推向深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指示精神, 从山东地税实际出发,转换征管模式,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征管现代化水平,提出进一步深化我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 管改革的总体要求,借鉴国际、国内税收征管的成功经验,以征管改革实践为基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符合山东地税实际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优化税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纳税,改进技术手段,增强监控能力,防止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的原则。征管新机制的建立,新模式的运用,征管组织形式, 征管业务流程的设计,都必须符合税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充分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
  2.规范统一的原则。要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必须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模 式,征管业务流程以至各种表格、文书格式加以规范、统一,以利形成标准、科学、严密的规范,为计算机全面应用于征管打下基础。
  3.整体协调的原则。要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切实有效,必须在设计上通盘筹 划,各项改革措施要协调、配套,既要讲求整体推进,又要注意重点突破。改革的实施要稳步渐进,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
  4.因地制宜的原则。要从各市、地、县的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防止一哄而 起,搞形式主义。允许有快有慢,有先有后,不搞一刀切。
  5.监督制约的原则。要通过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在机构 设置、职责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上,巩固和健全“外反偷漏,内防不廉”的双向监督制约机制。
  6.提高效率的原则。改革要有利于增强执法力度,增强税收监控的有效性 和广“泛性,优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降低成本、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地税征管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税收调控功能和职责的充分发挥,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二、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山东地税 征管工作实际的,具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约、促进,申报、代理、稽查相互监督、配合,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
  主要目标为:
  一一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建立各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
  ——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
  ——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组织体系。
  (二)改革的任务。是改革多年来一直实行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税 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强化税收稽查,优化管理服务、实现我省地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社会化。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1.确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从我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来看, 要方便申报纳税必须建立“税银一体化”制度,为此申报纳税程序可有以下三种选择。
  第一种,国家金库支库或受托代理金库支库业务的各专业银行,在税务征收 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室)设立税款入库窗口,纳税人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到办税服务厅(室)的受理申报窗口递交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通过计算机对申报内容进行逻辑分析、处理,打印税收缴款书,然后由纳税人持缴款书到税款入库窗口办理入库手续,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征收机关与金库的直接对帐。
  第二种,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按期提前储 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到办税服务厅(室)办理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第三种,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应付 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参与单位的金库办理结算。
  2.规范纳税表格。我省目前已统一了分税种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格式, 并规范了其填报说明;各地主要任务是抓好辅导、培训和规范使用,建立健全填报、传递、存档等手续制度。随改革的发展,我省将逐步探索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合并表列内容的合理化;并将纳税申报表和缴化。
  3.统一申报方式。纳税申报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直接申报。
  第二种,邮寄申报。
  第三种,电子申报。
  第二、三两种申报方式的采用,必须以过省局批准认可。
  4.合理设置申报受理点。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为了保证适用税法规定的有效性、权威性,支持税 法宣传和咨询,省局将组织力量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建立我省地方税收法规信息库。
  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办各服务厅(室)要设置受理纳税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发售发票、提供税务咨询、以及办理其他税务事宜等一系列服务窗口、拒台,满足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各种需求;除了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宣传手册,税务机关还要配备不同业务层次的咨询人员,分门别类为纳税人释疑解难;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诸如电子信箱、电子公告栏、触摸查询显示屏等对纳税人服务的系统。
  3.要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服务。
  (三)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
  1.建立统一的税收信息编码体系。要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申报纳税,归集、 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必须在全省建立统一的税收信息编码体系。一是对每一个纳税人赋予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码。二是对诸如税种、税目、行业、经济性质、银行编码等税收信息进行规范代码。三是为满足同工商、银行、财政、企业等相关单位联网,在代码编制中尽量采用社会公认的代码编制规范。
  2.开发、完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把从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 税款的收缴与核销、未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一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以税务登记户数与核定分税种纳税人户数的对照,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未申报情况;以应征数核算的税收会计分户帐,监控纳税人的应缴、减免、实缴、滞欠、在途、提退情况;以申报和纳税信息的对比,监控纳税人履行义务的动态变化,为税务检查提供依据;以登记、申报、缴税和违章与否,监控发票供应。
  3.建立省、市(地)、县三级计算机监控管理网络,并实行与相关部门的 联网,增强监控力度。
  (四)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应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 类。日常稽查是根据选案结果进行的周期性常规税务审计;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审计;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案源进行的个案审计。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
  新的稽查方式将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因此, 必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的合理、 职能划分的科学以及人力分配的适当,是征管改革顺利运行的组织保证,也是征管组织优化的标志。
  1.合理设置机构
  根据征管改革的要求,现行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征管 改革的需要。
  2.科学划分职能
  征管机构的职能按照新征管机制的要求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 查、政策法制四个系列,分工职责如下:
  ——管理服务系列: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 应纳税额核定,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外部信息采集、计算机系统管理与维护等;
  ——征收监控系列: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处罚款项的收 纳,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票证管理;
  ——税务稽查系列:负责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
  ——政策法制系列:负责税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稽查案件审理、行政处 罚听证、税收政策问题调研反馈、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3.重新调配人力
  税务机关的人力,应当根据机构设置的形式、四个系列的职能划分,从实际 出发事理地加以分配。税务稽查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一线税务人员数数的40%。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律规范。
  (二)统一制定计算机系统建设规划。
  (三)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这是保证新机制运转的关键。培训的 重点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制培训;二是为纳税人服务技能的培训,三是稽查技能的培训;四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等。
  (四)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巩固发展协税护税。在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各级 地税机关必须一如既往地加强同国税、工商、银行、海关、财政、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更加密切地配合司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加大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协税护税网络,坚持专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政党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奖励制度,开创协税护税的新局面。
  (五)加大对征管改革的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是实现我省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力求规范、 统一、协调、实用,鉴于我省东、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改革必须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省局决定这次改革分4年完成:
  (一)1996年要重点完成以下改革任务:一是在企业和固定个体工商业 户中全面实行申报纳税制度;二是在县以上城市征管单位普遍建成办税服务厅(室),并使之投入正式运行;同时取消“专管员管户”的旧模式,调整力量,充实稽查,合理设置征管机构,初步实现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三是沿海各市的基层征收单位,要有30%的单位试行包括建立计算机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转换;四是在烟台、威海、淄博等城市进行与相关部门、企业计算机联网试点;五是建成遍布城乡的协税护税网络。
  (二)1997年,一是各地在城市征管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乡镇基层征 收单位延伸,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单位要达到60%以上;二是在全县(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计算机广域网,合理布局申报服务点;三是确定承办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高广大地税纳税人的自我办税能力;四是在全省范围统一推行山东省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和征管应用软件。
  (三)1998年,一是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单位要达到100%; 二是建成市(地)级计算机广域网,初步实现与国税、工商、财政、银行、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计算机网络联通;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适应征管新模式需要的地方税收征管法规、制度体系。
  (四)1999年,一是建成覆盖全省的计算机广域网;二是对全省地税证 管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规范完善证管新机制的办法,以保证征管改革的成功。
   六、组织领导
  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是我省地税工作的一项宏大工程,工作难度大、任务重、 要求高,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合与协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大事来抓,精心组织,一抓到底,切不可松懈或视为一般业务工作。要加大领导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应用成效。为此,省地方税务局在局分党组的领导下,由局领导挂帅组成由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的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征管改革办公室,专门负责这一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地、县各级地方税务局都要依照省局做法调整或成立相应机构,贯彻执 行省局制定的各项征管改革措施,负责本地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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