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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神州通”“龙江通”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05 生效日期: 2000-04-0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经字[2000]102号

  黑龙江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神州通、龙江通业务资费的申请》(黑国寻发[2000]006号)收悉。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寻呼事业的发展,满足用户不同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你公司拟对不同服务对象开办“神州通”和“龙江通”系列服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神州通和龙江通业务。具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利用280M全国网实现的“神州通”系列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二、利用150M高速省网实现的“龙江通”系列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三、上述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暂定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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