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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生产区、多层办公区达标(试行)标准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8-02 生效日期: 1999-08-0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一、具有完整的物业管理接管手续,有固定的物业管理经营场所。制定实施创优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标准、质量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完善并落实。

  二、多产权单位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或单产权单位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使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建立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每半年向用户公布一次。

  三、物业管理人员经物业管理培训,持证上岗,上岗服务规范,服装统一、整洁,佩戴胸卡。应用计算机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四、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房屋图纸、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2、建立住用户档案,所在栋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
  3、房屋及栋号、楼层有明显标志及平面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违反规划私塔、乱建;
  5、房屋完好率、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下,零修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记纪录。

  五、非生产设备综合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建立设备台帐,项目齐全、目录清晰、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测试及监督、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设备运行良好,一年内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
  5、配备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六、供电系统
  1、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2、限电、停电按规定提前通知住用户;
  3、配电室管理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
  4、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七、消防系统
  1、有消防平面示意图和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2、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配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3、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定期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及法规的宣传教育;
  4、订有突发性火灾等灾害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
  5、无火灾发生及其它安全隐患。

  八、电梯系统
  1、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3、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4、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九、给排水系统
  1、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2、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
  3、所有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供水计量及收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无不合理计量及乱收费现象,限水、停水能预先通知用户;
  5、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事故。

  十、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
  2、窗式及分体式空调的安装位置统一,排列有序;
  3、空调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一、供暖供气系统
  1、锅炉供暖设备、煤气设备、燃气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3、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得低规定的温度;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贮放、清运管理有序。

  十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2、公用照明、通讯、邮政设备设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有交通标志;
  4、订有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设有专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

  十三、环境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
  2、卫生设施齐备,设立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
  3、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有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公共卫生间走道、地下室、天台等所有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无乱设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

  十四、绿化管理
  1、有相应规模的绿化面积和花木数量,成活率100%;
  2、绿化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十五、治安保卫管理
  1、实行封闭式管理;
  2、有内部安全保卫平面示意图和重点部位监控措施;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和具体保安措施;
  4、危及用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

  十六、精神文明建设
  1、订有用户精神文明建设公约,用户能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产权单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3、用户支持和配合管理单位的工作无重大投诉,对管理单位的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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