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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职工技协技术性服务所得暂免征税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4-17 生效日期: 1995-04-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地税发[1995]82号
为促进职工技术协会开展群众性的科学技术活动,推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增加和扩大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一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核算的工会职工技术协会,其开展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所得,可暂免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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