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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技工学校在校生参加“青少年住院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9-25 生效日期: 1994-09-2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 京劳培发字[1994]545号

各局、总公司教育处,中央驻京部队,在京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技校生在校学习、生活、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病住院治疗时,减轻给家庭、学校、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对学生或家庭能够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补偿,市劳动局决定,各技工学校(含中央在京技校)在校生集中统一办理参加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公司设立的“青少年住院医疗保险”和“中学生平安保险”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北京市技工学校在校生住院医疗、平安保险领导小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技工学校学生投保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用局技工学校,专门负责管理技工学校保险费的收缴工作。

  二、校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出关于学生在校期间有病住院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死亡等问题的管理办法和处理意见。

  三、各技工学校必须做到全员投保。务请各校在每年的10月19日-20日8:30-15:00将在校生花名册(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一式两份、持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保险单(学校仅填写“投保单位名称”至“全员投保人数”等前五项一式四联)连同现金(两个险种,每年每生共20元)一并送交市公用局技工学校,并转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在办理投保手续的同时,将付给各学校一定比例的承保手续费。

  四、被保险人的给付手续,由各技工学校指定专人统一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公司(地址:北京西城区百万庄大街8号)办理索赔手续。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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