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9 生效日期: 2003-12-09
发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3]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解决好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的遗留问题。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魏竹琴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王薇、曹学军 市建委 
  李侃桢、程茂吉 市规划局 
  王 军、丁和庚 市国土资源局 
  郭宏定、李 真 市房产局 
  张瑞忠、徐从杰 市物价局 
  赵正嘉、张殿齐 市建工局 
  宋帼芸、朱益强 市审计局 
  王竞成 陈宣东 市司法局 
  工作小组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