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0]第007号
市运输指挥部: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市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的通知》(京政发[1999]35号)的有关规定,你部收取的货物包装托运管理费、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费由按比例收费改为定额收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向从事货物包装托运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按收入的1%收取统一为每户每月200元;
二、向铁路专用线共用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按收入的1%统一为每户每月200元。
你部持本函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此项收费收入纳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