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税务局印发本市部分统一格式税务文书的式样及其使用说明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2-31 生效日期: 1993-12-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税征[1993]848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征纳行为,提高征管水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部分本市统一格式税务文书式样共30种,以及30种税务文书的使用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要教育本单位的税务干部充分认识使用统一格式的税务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还应注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做好必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此次印发的30种统一格式的税务文书从1994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现行相应的税务文书应停止使用。涉外税收管理所使用的税务文书原则上使用统一格式,但因涉外税收管理的特点需单独制定的税务文书,由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另行研究制定。
  三、此次下发的30种税务文书,由各分局根据明年上半年的实际需要少量自行印制,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所属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随着税改有关政策文件的陆续下达,市局将在明年适当时间统一组织印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除此次下发的30种税务文书外,税收征管、检查需用的其他税务文书仍按现行规定使用。但是,现行税务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抵触的,各分局应停止使用。今后市局将在继续调查研究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统一的范围。
  五、此通知下发后,各分局对贯彻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1.本市部分统一税务文书使用说明;
2.30种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1993年12月31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