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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尽快办理中央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01 生效日期: 1999-06-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征[1999]269号

东城、西城、朝阳、丰台、大兴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尽快办理中央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国税函[1999]2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通知》要求,办理撤销企业的,税务登记注销工作,对一时无法结清撤销企业票证和税款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


1999年6月1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尽快办理中央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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