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9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不在合并纳税范围内的企业,要做好属地征管工作。
1999年5月28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