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卷烟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明电[199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7年2月6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卷烟免税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