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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房屋拆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29 生效日期: 2001-11-2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文号:

北京市各拆迁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实施细则》(京国土房管人字[2001]1058号)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房屋拆迁人员的整体素质,结合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北京市政府刚刚颁发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87号),我们拟在近期对全市房屋拆迁单位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新的拆迁法律法规的学习,此次学习结合年审和拆迁员岗位证书的换证工作,现将教育学习和年审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目的
  通过对房屋拆迁条例、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知识的学习,使全市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能深刻地理解和全面掌握新的拆迁细则,减少工作中的技术失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于居民,树立政府的新形象。
二、 学习内容
  在学习《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了解新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重点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市政府颁发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三、 参加人员
  全市房屋拆迁单位的拆迁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
四、 学习安排
  鉴于此次拆迁法规调整内容较多,且近期拆迁工作急需,今年年底先安排三期集中学习,每期30学时。明年1月-3月再安排十二期其他方式的学习。学员可选择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每期每班额满为止,额满时应服从整体安排。
  第一期: 2001年12月10日-13日 300人
  第二期: 2001年12月18日-21日 180人
  第三期: 2001年12月25日-28日 280人
  注:此三期以各拆迁公司经理和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有拆迁项目的公司为主。第四期至第十五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 年审换证须知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需每年进行年审备案工作。每年年审和持证人当年接受的继续教育结合起来,不参加市国土房管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备案,取消其岗位资格证书。
六、 报名工作
  1、报名时需携带培训费及2张照片(1寸或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北京市房屋拆迁干部专业培训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01年12月3、4、5日(8:30-16:30)
  3、培训费用:(1)授课费150元、(2)教材费60元(3)证书、报名、考务等费用130元,共计340元。
  4、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 报名时发《培训报到通知单》。
  报名联系电话:84042080 联系人:徐立启
  培训咨询电话:65255198 65255197
  联系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信息中心教育培训部 张老师、周老师
  培训通知网上查询:www.bjgtfgj.gov.cn(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houseway.com.cn(京房在线网站)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宣教信息中心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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