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北京妇产医院等十家医院新建改建病房楼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9 生效日期: 2002-11-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医)字[2002]420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提请制定北京妇产医院等部分医院新建改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京卫物价字[2002]18号)收悉。
  鉴于北京妇产医院等十家医院新建改建了病房楼,病房增加了卫生间、空调等设施,改善了患者的住院环境。经研究,同意北京妇产医院等十家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按规定标准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医院及其床位收费标准附后)。 附件:北京妇产医院等十家医院新建改建病房楼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