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发[2003]63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4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我区将继续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c但我区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区内消费不足以及部分支柱产业对财政贡献率不高的状况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改变,大的支柱财源在短期内还难以形成;就业和再就业任务相当繁重,农村与城市发展不够协调,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综合各种影响因素初步分析,2004年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物价总水平比2003年略有上涨。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4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财政收支矛盾仍将相当突出。一方面,新的财源增长点尚未形成;同时,受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和城镇化、鼓励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因素的影响,2004年财政收入有较多的减收因素。另一方面,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保干部职工工资、保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等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支出,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确定的政策性重点项目支出等需要增支较多。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判断,编制2004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申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确保自治区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努力开发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坚持“先保吃饭,后搞建设”和“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和自治区重大决策所需经费等重点支出,其他一般预算支出实行零增长。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4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加强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2004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2004年中央将继续发行建设国债,但国债的投资规模将适当调减,国债投资的使用方向将进行调整。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加强国债项目管理,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
(三)依法保证农业、教育、科学等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加大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投入力度。今后每年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支持实施国家西部“两基”攻坚计划,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
(四)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各级财政要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五)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
(六)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兴建楼堂馆所,反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七)财政包袱较重的地方,要适当安排资金消化历年欠账;各级财政都要量力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列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的部门;大力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行采管分离;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财政负担比例。
五、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编报工作
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大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项目管理,逐步实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二是要加大综合预算改革的力度,所有自治区本级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预算或实行收支脱钩的预算管理方式,对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编制部门预算。三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大部分预算单位都要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是所有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确保落实,于2003年11月20日以前将本部门预算的正式文本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各地级市也要参照中央和自治区预算改革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2004年各地要进一步扩大实行部门预算的范围,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4年预算,并于2003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本地区的预算(草案)简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预算(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3年11月30日以前正式报自治区财政厅。
六、对2003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3年前9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要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的完成,各级财政和税收征管部门仍不能有丝毫松懈。各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在全党全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的指示,努力增收节支。继续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超越税法的规定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禁止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各级财政要做到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