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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接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工作日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4 生效日期: 2002-09-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办[2002]89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六中全会精神,改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虚心接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在参考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接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工作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各分局要在落实此项制度的同时建立分局的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制度。 二○○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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