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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彩票销售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4 生效日期: 2001-08-14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财综[2001]1489号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彩票销售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财办综(20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了更好地掌握发行费用的分配情况,我们增加了一张发行费用情况调查表,一并下发。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样式均保存在软盘中,请各单位到市财政局综合处912房间领取软盘。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彩票销售统计情况月度报表报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68423857。
附件一: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彩票销售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财办综(2001)110号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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