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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实施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8 生效日期: 2001-06-18
发布部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西政办[2001]2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城区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申办2008年奥运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爱卫会的有关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63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北京市提出'到2005年,全市三分之二的城近郊区和远郊区县政府所在地成为国家卫生区'。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环境设施硬件的不断改善,各方面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全区人民卫生意识的不断增强,西城区要力争再经过三年的努力,在2003年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除属全市统一考核的项目外),率先通过市和全国爱卫会的综合评估和考核验收。

  二、组织机构和日常管理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区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定期综合考核,办公室分若干个专业监督指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杨骥川、隋振江和曹长胜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政管委主任王祥杰担任,日常工作由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在创建活动中,区委、区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于未按时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创建活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分工如下:市政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由市政管委牵头负责;食品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由卫生局牵头负责;机关、工厂、部队、学校、科研等社会单位卫生、居民区卫生、除四害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由爱卫会牵头负责;民意测验由政府办牵头负责。

  三、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按市政府要求,创建活动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采取'统一标准、分项考核、累计达标'的考核测评方法。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明确自己的任务总量,层层进行任务分解,确定完成任务时限。
  《国家卫生区标准》共分10大项62条350个指标,共为14个单项考核内容。为实现3年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的目标。凡计划今年内达标的项目,要在'十一'前达到验收标准;凡计划两年内达标的项目今年至少要完成任务总量的70%;凡计划三年内达标的项目今年至少要完成任务总量的50%;到2003年才能通过国家考评,实现我们的目标。请牵头单位按照《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任务分解表》要求,与有关责任单位研究,按年、月确定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限,层层进行任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制定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各街道、各部门也要以能完成任务的最高指标数,制定实施方案和进行具体安排。

  四、保障措施
  创建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复杂的社会性。要做好此项工作,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及各方面的高度重视,还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创建工作要与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个整体。因此,必须周密安排、全面协调、认真指导、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国家卫生区标准,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具体化。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今后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分工,各司其职,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人人参与。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卫生宣传进社区等活动,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附件: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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