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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9 生效日期: 2007-03-2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7]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将《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7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为动力,以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为目标,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进一步强化城市生命线运行系统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2009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国家生态市建设经济发展目标:
  年人均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增加14%;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分别达13%和12%;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提升到48%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万元GDP耗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和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比率分别达35%和9%。
  2、主要任务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投资、消费、出口稳定增长,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确保工业投入850亿元,推进21个重大项目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2)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加税收,确保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加14%(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标准;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努力扩大就业;完善扶贫济困机制,实施一批富民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相关区县政府)。
  (4)第三产业投入900亿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商务、研发、流通、休闲和文化五大功能,加快推进22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经济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主要节水指标达到江苏省节水型城市指标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
  (6)强化工业废水回用能力建设,完成南京铅锌银矿选矿废水回用优化改造、金陵石化塑胶厂污水回用、南钢集团新厂区废水回收等7家企业废水回用工程,新增废水回用量5万吨/日(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化建集团、金陵石化公司、南钢集团等)。
  (7)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完成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量330万吨、南钢新厂焦油渣处理工程(2500吨/年)、江北固体废物处置厂一期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
  (8)提高企业循环经济水平,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1、国家生态市建设环境保护目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在2005年末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分别减排2.8%和2.3%。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
  (3)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城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
  (4)绿化生态:森林覆盖率达2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3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
  2、主要任务:
  (1)认真落实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完成扬子石化热电厂脱硫一期工程、梅山冶金公司烧结烟气脱硫工程、金陵石化烷基苯厂加热炉燃料改造。完成“禁燃区”30台燃煤锅炉改造,减排二氧化硫1000吨(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相关区政府、扬子石化公司、梅山冶金公司、金陵石化公司)。
  (2)进一步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确保一期1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基本完成城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截流系统,确保2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确保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达60万吨/日,实现城北、江心洲、城东三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90万吨/日,并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污泥安全处置。建设10万吨/日的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市政公用局)。
  (3)加强环保审批,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80%(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
  (4)提升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建成高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万吨/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3.75万吨/日),形成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完成南化公司综合污水处理厂、南钢集团工业回水综合污水站、金陵石化炼油厂净水改造、塑胶厂污水治理及回用工程。完成一批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高新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南化公司、南钢集团、金陵石化公司等相关工业企业)。
  (5)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天井洼1000吨/日垃圾发电厂工程;新建35座镇街垃圾中转站,建设大石山粪便处理场,渣土处(弃)置场;完成轿子山、天井洼垃圾场污水处理场改造工程,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容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
  (6)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淳溪镇、珠江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建设雄州、江宁老城、永阳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建成六合、高淳、溧水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责任单位: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县政府)。
  (7)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和监管水平,搬迁改造江北、汇丰废弃物处理厂,形成医疗废弃物4000吨/年、固态废物3000吨/年、液态危险废物5600吨/年处理能力,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8)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扬尘,整顿规范封闭渣土运输车,取缔无封闭渣土运输车;市政建设、建筑、拆迁等工地封闭施工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年城市道路洒水清扫天数在300天以上,新置高压道路冲洗车辆(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局、市建工局、相关区政府)。
  (9)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严格执行新车与二手车上牌许可制,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尾气年检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完成600辆公交车和一批出租车的油改气工程;加大城市清洁能源改造力度,确保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严格执法,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建集团)。
  (1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扩大长江沿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区域(半径500米),全面清除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无关设施与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海事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
  (11)进一步利用引水工程活化水体,玄武湖、内秦淮河、外秦淮河实施足量引水补水,确保达到水体功能标准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城建集团)。
  (12)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外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综合整治、金川河水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南河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玄武湖综合整治、莫愁湖二期综合整治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园林局、相关区政府)。
  (13)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各国控点监测断面达到功能水体要求,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尤其是秦淮新河节制闸断面、内秦淮河文德桥断面、滁河河闸、清流河断面、秦淮河上游天生桥断面、石臼湖晶桥河口、湖心区断面均要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秦淮、雨花台、浦口、六合、溧水等区县政府)。
  (14)新建建邺江心洲、浦口、六合新区等一批街道环境噪声达标区(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邺、浦口、六合等区县政府)。
  (15)新增植树造林10万亩,重点建设宁蚌高速公路,宁淮高速部分地段、京浦铁路、六合西部干线等绿色通道工程,长江滩地及秦淮新河、滁河、固城湖沿岸等江河湖防护林以及江北生态防护林体系等(主要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园林局)。
  (16)新增120平方公里受保护地区面积,加快推进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建成聚宝山、宝塔山、珍珠泉佛手湖湿地公园、七桥瓮生态湿地公园、仙林阳山公园、浦口绿水湾湿地公园一期,基本建成九龙湖湿地公园;建设秦淮湿地公园,八卦洲湿地公园,灵岩山、大荆山、宝塔山、方山、仙林平山等森林公园和宝山遗址公园西片;实施幕燕风貌区建设,建成长6公里,占地2500亩的滨江湿地景观带;启动油山森林公园、三桥湿地公园、宁南公园、龙袍黄天荡湿地公园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农林局,秦淮、建邺、栖霞、雨花台、浦口、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政府)。
  (17)植被恢复130万平方米,实施幕府山植被恢复第九期工程90万平方米,江宁、浦口、栖霞、雨花台、六合、高淳、溧水等停采矿山宕口植被恢复工程40万平方米(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国土局,下关、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县政府)。
  (18)新增公共绿地500万平方米,完成清溪河沿河、虎踞路、镇江路南侧等20块老城绿地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玄武、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浦口、六合等区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城市生命线运行系统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国家生态市建设社会进步目标: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达80%以上;城市化水平达76%以上;城市气化率达90%以上;恩格尔系数控制在31%以内;基尼系数稳定在0.33左右;高等教育入学率达50%以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率达90%以上;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5%以上。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改善旅游区环境质量,中山陵园风景区新建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山陵园、雨花台烈士陵园、玄武湖、莫愁湖等重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达标。中山陵园建成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栖霞山风景区建成国家级4A景区(主要责任单位:中山陵园管理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
  (2)强化和巩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加强供水、供气、供电线路日常维护维修,供水、供气管线抢修及时率达到100%,供电可靠率力争达到100%(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建集团,市园林局、南京供电公司)。
  强化交通科学管理和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教育(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规划建设卡子门特勤消防站、马群、仙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应急救援器材、举高车等消防车辆、城市消防给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的建设达到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建设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重点单位监控率达到60%(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
  健全医疗、地震应急救援系统,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地震局)。
  (3)扩大城市天然气用户(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公用局、市城建集团)。
  (4)不断加大生态市建设宣传力度,在城市窗口地带、各区县中心区域建立生态市建设公益宣传牌;将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纳入课程教育,全学年环境教育达12课时以上;创建30个绿色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5)切实解决一批严重污染扰民的环境问题,努力提高公众满意度。完成南京化纤厂、南京钛白化工厂等9家污染严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淘汰一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小化工企业;创建25个绿色人居环境社区、7条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6个环境优美乡镇、18个生态村(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国家统计局城调队南京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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