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9月11日通过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法律监督书的决定》自即日起废止。(R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