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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5 生效日期: 2007-01-15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全面提高省会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石家庄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常抓不懈、深抓不懈、真抓不懈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意见》,根据省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市开展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试点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
  通过试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的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试点工作的范围
  为发挥典型示范和以点带面作用,经研究决定,先在市、县两级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为全市在所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推行规范“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市有关部门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电力、建筑、燃气和液化气、医院、大中院校、旅游、人员密集和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单位选14个有代表性示范性单位,开展第二阶段审核备案“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第二阶段审核备案“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并分别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和电力试点单位红星煤矿、鼎鑫水泥、中润药业、西柏坡电厂“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试点单位先天下广场“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国资委负责试点单位电化厂的“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建设局分别负责建筑施工、燃气液化气试点单位建工集团和新奥燃气集团“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大中院校试点单位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市24中学“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卫生局负责试点单位市第五医院“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试点单位博物馆、影乐宫“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试点单位隆兴寺“三项制度”制定及审核备案工作。以上单位均为省会试点候选单位。
  各县(市)、区和这次未列入省会试点单位的市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辖区和行业特点选择2个以上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单位予以试点。所选择试点单位,要尽量与市政府所确定的试点在安全生产类型上有所区别。以上试点单位为市现场会候选单位。
  三、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
  有试点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立组织机构、制定试点方案、完善和预审、试运行、审核备案、典型示范及全面推广‘三项制度’”等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步:建立“三项制度”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在市“双百日承诺”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刘凯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崔云申局长担任,市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下设协调组、专家组、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协调组。由市各有关部门主管处室的处长组成。具体负责承办全市审核备案试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组。具体负责专家聘请及指导试点单位“三项制度”审核等工作;督导组。市“双百日承诺”行动的8个督导组,要继续督导各县(市)、区的试点工作,确保按时间、任务、标准完成试点单位的“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宣传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各试点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委会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有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分别负责本辖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
  第二步:组织制定“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由市安监局牵头着手制定全市“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试点工作方案。此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安委会。有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于1月15日前,将试点方案报市“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
  第三步:全面部署“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确定后,各行业和单位要迅速召开试点单位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和有试点任务的市有关部门,要于1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第四步:制定完善“三项制度”。规定动作一:完善、预审“三项制度”。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由行业部门牵头,以试点单位为主体,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不完备,甚至没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地、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完善“三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企业)特点,由行业备案组和专家组进行预审和修订工作。此项工作于1月底前完成;规定动作二:试运行“三项制度”。各试点单位的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试运行。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予以充实和完善。此项工作于2月10日前完成;规定动作三:审核备案“三项制度”。乡镇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三项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备案;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三项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县安监部门备案;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由市“三项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市安监部门备案,并分别录入微机,实行电子文本形式归档和管理。上报市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由单位法人签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由单位法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字;安全操作规程要由单位法人、业务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岗位人员签字。经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在原有单位人员签字的基础上,由行业审核备案组长、市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长、市审核备案组长逐级签字后,方可备案。此项工作于2月底前完成。规定动作四:公布“三项制度”。凡经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相关工作岗位。此项工作于3月5日前完成。
  第五步:按行业、单位召开经验推广现场会。一是各县(市)、区和未列入市政府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于3月10日前按行业和单位分别召开由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的经验推广现场会,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二是市政府确定的试点单位于3月15日前完成,省、市督导组验收,并将试点工作总结及时报市“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三是迎接省经验推广现场会的召开。
  第六步: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工作。省试点单位经验推广现场会后,以部门为单位按规定程序、规定内容、规定动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典型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全部推广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周密制定试点方案。“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是省、市政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是检验“双百日承诺”行动成败的关键一环,也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抓,并组织力量,专门研究,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做好试点单位“三项制度”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到位。要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在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上下功夫,在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上下功夫。通过试点工作,使试点单位各项安全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企业落实,全员参与,全力抓好试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通过试点工作,要督促单位法人代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大对生产安全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并切实整改到位。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注重预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做到常抓、深抓、真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附件:1?市政府“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名单


  市政府“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
  及人员组成名单
  审核备案办公室主任:
  刘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崔云申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
  毕拉祥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立众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淑琴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文志      市文化局副局长
  黄健市      旅游局副局长
  车国力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扈传淼(市安监局)电话:87852663
  审核备案组
  组长:
  崔云申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
  崔同英      市安监局副局长
  毕拉祥      市国资委副主任
  安全喜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立众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淑琴      市卫生局副局长
  潘广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文志      市文化局副局长
  黄健       市旅游局副局长
  马锁柱      市安监局副局长
  车国力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扈传淼(市安监局)电话:87852663
  专家组
  组长:
  任兵(市安监局)
  成员:
  王海亮      石家庄铁道学院安全工程系
  曹坤元      原石家庄市建材局
  王保庭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刘贵祥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倪广德      石家庄市电业局思凯电力建设公司
  郄彦明      华能石家庄分公司
  王素卿      石家庄市第一建筑公司
  蒋洪新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申春燕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
  刘庆平      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田文忠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测所
  张彦朝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测所
  曹秀海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石光洁      石家庄煤矿机械厂
  郭全书      太行机械厂
  刘明辰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联系人:赵军童(市安监局)电话:87852893
  协调组
  组长:
  徐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扈传淼      市安监局协调处长
  张霁红      市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赵书林      市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李天征      市安监局危化处长
  乔京秋      市煤安办主任
  刘敬海      市国资委企业分配处长
  刘成       市建设局建管处长
  刘文珠      市教育局安全处长
  冯涛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焦五星      文化局办公室主任
  赵彤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长
  王化民      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长
  督导组(市安监局人员组成)
  第一组:负责长安区、赵县、高邑县
  组长:张宝琪
  成员:李天征(13933190638)、王志军
  第二组:负责裕华区、辛集市、藁城市
  组长:崔同英
  成员:白福年(13833179688)、杨建军
  第三组:负责平山县、灵寿县、赞皇县
  组长:安全喜
  成员:宋利(13832178168)、侯建军
  第四组:负责桥东区、桥西区、晋州市
  组长:潘广平
  成员:范小成(13303030688)、敦兵
  第五组:负责新华区、无极县、深泽县
  组长:赵锋
  成员:黄国利(13722856877)、孙拥兵
  第六组:负责井陉矿区、井陉县、栾城县
  组长:马锁柱;
  成员:左卯辰(13582005974)、杨雨宝
  第七组:负责鹿泉市、新乐市、行唐县
  组长:任兵
  成员:赵立生(13643385066)、王超
  第八组:负责高新区、正定县、元氏县
  组长:徐强
  成员:付卫东(13131111117)、宋春生
  宣传报道组
  组长:宋建昌(市安监局)
  成员:田丽娟(市安监局)电话:87852523
  刘静(市安监局)电话:87852243
  附件2
  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审核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属地:年月日
  项目制度名称审核结果审核人
  (签字)企业主要负
  责人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分管副职签字单位主管负责人
  和分管副职具体
  岗位人员签字
  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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