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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上海市信息委等关于推进“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3 生效日期: 2007-02-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影视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农委、信息委、财政局、文广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金农工程”、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信息产业部“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加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决定在本市郊区实施“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以下简称“千村通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千村通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千村通工程”,建立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是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要求;是农民进行科学生产决策,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科技素质的现实需要。实施“千村通工程”,对于促进城乡间信息传递、互动和交换,给农村社会带来更多接触新知识和接受现代教育的机会,扩大农村传播先进文化的层面,有效缩小城乡数字差距,解决涉农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广大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千村通工程”的目标和内容
  (一)“千村通工程”的主要目标:
  到“十一五”末,在郊区1000个农业比重较大的行政村初步建成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基本实现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终端的覆盖;整合建设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实现涉农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基本实现农村信息宽带网络“村村通”;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市、区、镇、村四级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开展“千村万户”信息化培训,提高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技能。
  (二)“千村通工程”的主要内容:
  1、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农村宽带网络全覆盖,提高农村的信息传输能力,为实现传输方式多模式、信息来源多渠道、服务手段多样化,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条件。
  2、建设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服务站建设的基本标准:1台触摸屏(农民一点通),3台电脑终端。各区县根据村实际情况确定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增设投影仪等其他设备。
  3、整合建设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前台界面统一,后台信息联动”的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该平台体系由市、区县两级架构组成,内容主要涵盖农民生产和生活领域,可提供农科热线咨询、涉农信息查询、农业科技人员和单位查询,灾害信息发布、供求信息发布,村务公开、社会公共事业及公共文化资源等综合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内容集成发布,并根据农民需求,进一步拓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订购等电子商务和其他服务功能。
  市农委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市级平台主要功能和内容建设,以及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维护;区县按照市、区两级平台框架标准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负责本区域平台的功能和内容建设,以及本区域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维护。
  4、建立健全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形成为农信息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市、区、镇、村四级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在市级层面,做好涉农信息共享的制度性安排,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区县和乡镇负责收集、传递和整合本地区的涉农信息,对村级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村级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负责本村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收集和反馈当地涉农信息和农民需求,指导和帮助农民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取各类涉农信息和政府服务。
  5、强化培训,建设农村信息员队伍。广泛开展农村信息化宣传培训,在两年内完成10000人次的培训任务(每村重点培训5人,农村信息员1名、村干部1名、技术骨干或农业大户3名);注重提高各级农业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重点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的信息服务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经济人信息技术培训,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要求;要突出村级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力争到“十一五”末,每个行政村有1-2名合格的农村信息员。
  三、推进“千村通工程”的原则
  推进“千村通工程”要坚持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面上聚焦、求得实效的原则。
  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涉农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实现实用涉农信息资源共享;重点加强面向农村广大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服务,提升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市级部门要统一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千村通工程”;各区县要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十一五”期间推进“千村通工程”的规划,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工作。
  面上聚焦、求得实效。根据“成线、成网、成片”的要求,优先支持以镇为单位,统一建设行政村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优先支持现代农业先行区中各行政村的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千村通工程”不搞花架子,以服务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让农民利用信息搞好生产经营,增加收入,丰富文化生活,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千村通工程”面向“三农”,主要提供“涉农公共信息”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对“千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划分如下:
  市级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投入以市财政为主;按基本标准配置的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中终端设备(相关软硬件,不包括房屋等设施)建设和维护,由区县政府投入为主,市根据区县财力不同的状况给予补助。   “千村通工程”不得让乡村举债搞建设。各区县要加强投入,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五、加强领导、规范程序,推进“千村通工程”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市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局等部门共同建立“千村通工程”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工程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涉农信息资源的组织提供,推进涉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农委做好“金农工程”落实,主要负责“千村通工程”具体方案的制定和组织推进,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建设,涉农信息资源的发布等工作;市信息委做好信息产业部试点的组织推进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方案论证、规范标准制定、信息化培训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监督“千村通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市文广局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落实。各区县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区县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镇、村“千村通工程”的建设工作。
  2、规范实施程序。各区县根据实际,并结合自身需求,制定“千村通工程”实施方案,上报市“千村通工程”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开始实施;工程结束后进行评估验收。
  3、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县对工程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区县联席会议做好“千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核和推进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各区县实施的指导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在推进“千村通工程”实施中,要充分利用存量资源,要因地制宜制定推进计划,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2、各区县要根据自身推进方案落实年度配套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
  3、各区县要组织力量编制本区县“千村通工程”推进总体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
  4、有关“千村通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要求等,由联席会议审核制定下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影视管理局
200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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