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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25 生效日期: 2007-01-25
发布部门: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纠风办
发布文号: 湘族通[2007]3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宗)委(局)、教育局、公安局、纠风办: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加大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力度,保持民族政策的连续性、严肃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口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民族乡,下同),现已迁入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其享受优惠政策按户口迁入地同类考生对待。?
  二、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现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读书的考生,其享受优惠政策仍按户口所在地同类考生对待。
  三、考生本人及父或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时间三年(即从迁入之日至当年高考时满三年)以上的考生,才可享受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的优惠政策;对于户口已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而时间不足三年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优惠政策。
  各有关部门对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并单独进行公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一种方可进行审核:1、考生父母(或一方,下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购买商品房(面积由市州确定)或通过其他合法方法获得住宅的产权证明材料;2、考生父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投资兴办实业及经商(投资数额由市州确定)的营业执照;3、考生父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和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材料;4、考生父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四、参加职高对口招生的外省籍少数民族考生,户口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和我省以外的29个自治州、113个自治县(旗)的,按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对待;户口在其他散居地区的,按我省同类少数民族考生对待。
  五、全面实行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名单公示制度。凡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审查认定的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由教育部门分别在考生毕业学校和县招生办、湖南教育电视台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毕业学校和县招生办公示的内容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民族、报名点、居住地、家长姓名、优惠依据、优惠类别、举报电话等事项,以便于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凡发现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存在差错的,核实后予以纠正。
  六、各市(州)、县民族、教育、公安、纠风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公示中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及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各市州在公示结束后,要将审核情况报省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纠风办。?
  七、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违规更改民族成份的;(二) 非正常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调查核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升学考试中严禁违反规定将汉族公民更改为少数民族成份的通知》(教民(1998)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的规定,取消其当年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各地公安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在办理更改或填报民族成份过程中,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和湘族字(2001)9号文件,严禁随意更改或填报民族成份。如果违规操作,一经查出,将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因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所获得的各类优惠一律取消。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把户口迁移手续关,严格执行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范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对于涉及18周岁以下人员迁往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迁移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落户人员,要与其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办理其户口回迁手续,同时要追究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审核表 (见附件)由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提供,也可从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www.hunan.gov.cn)或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www.hunanmw.gov.cn)上下载。审核工作不准收费。                 
  省民委举报电话: 0731-2356633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731-2204240?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731-4738250
  省纠风办举报电话:0731-2217835?
附件:1、湖南省报考普通高校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2、湖南省报考普通高校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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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纠风办?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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