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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7 生效日期: 2007-03-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嘉政发[2007]26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市文化局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的评估审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共11个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名单

1. 南湖区七星镇(龙舞) 
2. 秀洲区新塍镇(元宵庙会)
3. 嘉善县陶庄镇(打莲厢)
4. 嘉善县丁栅镇(田歌)
5. 平湖市林埭镇(龙舞)
6. 平湖市广陈镇(钹子书) 
7. 海盐县秦山镇(滚灯)
8. 海宁市斜桥镇(皮影戏)
9. 海宁市硖石街道(硖石灯彩)
10. 桐乡市洲泉镇(蚕花胜会)
11. 桐乡市石门镇(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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