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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9-23 生效日期: 1994-09-23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技监局发(199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计量)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期以来,由于杆秤价格便宜,携带方便,在全国城乡市场上广泛使用。但是,利用杆秤作弊,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据粗略统计,利用杆秤作弊的手法有十几种。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两次大规模市场计量执法检查的结果,也证实市场上出现缺斤少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法商贩利用杆秤作弊。 
  根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要求,凡直接用于公众贸易的衡器,其示值应使供需双方清晰可见,且不易被用来进行欺骗性称量。显然,杆秤不能满足公平贸易的要求。所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早已不用它作为贸易用计量器具。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国各大、中城市均应首先在商店、城乡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逐步淘汰杆秤。 
  二、有计划地推广使用质量稳定的电子秤、双面显示弹簧度盘秤和其它性能稳定、显示清晰、不易作弊的衡器。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这项工作和贯彻《零售商品秤量计量监督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各地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经营者、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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