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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9 生效日期: 2007-04-29
发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07]5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大连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现提出2007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快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针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投资体制、就业促进机制、医疗卫生体制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完善政府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或调整审批事项,按照一门受理、优化流程、即时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加快审批速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公示和听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整合市级行政投诉机构,成立“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列在首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推进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依法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能予以界定,重新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加强行政监督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区街三级管理责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强化市场监管机制。重点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完善市和区市县两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套制度和措施,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和事故报告系统。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制度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业局、市质监局)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进行行业和个人征信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试点,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市整规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信息产业局)
  推进口岸通关体系建设。创新通关模式、简化通关环节,建立快捷有效的协调机制,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市港口口岸局)
  二、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市属国有大企业股份制改革。继续做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启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推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集中。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市国资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
  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信用担保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制定《大连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法律援助办法》,规范法律援助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建立民营经济法规信息库,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组的作用。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真正建立起培训服务平台。(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深化财政投资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推进财政制度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在保证市本级财力稳定增长的前提下,调动各区市县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推进县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作为部门预算绩效考评试点,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政策体系,规范预算管理程序,对现行的定额标准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改进项目预算管理模式,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市财政局)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出台《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和《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规范城市公用基础设施BOT融资等特许经营模式,在保证公众利益和公用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经营性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逐步扩大“代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落实《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债券融资,探索产权交易、股权交易的有效方式,深入研究利用资产证券化、私募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的途径。加快建设星海湾金融商务区,积极支持大连银行跨区域经营,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筹建法人寿险公司,推进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积极支持期货业发展,争取上市新品种。深入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市政府金融办)
  四、进一步健全就业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就业政策整体联动模式,完善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大力扶持创业就业。逐步完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制度,完善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年底前全市充分就业社区达到30%以上。完善协约式服务制度,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城人员纳入到协约就业服务中,有效开展就业援助,实现劳动者比较充分就业。建立集招工洽谈、知识培训、信息传递等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外来劳动力市场。建立数控、机电、现代服务业等公共实训基地,筹建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全面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工登记制度。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各区市县基本建立起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局、各区市县政府)
  探索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当企业拖欠工资且无力支付时,经审核从保证金当中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
  加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探索建立部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工作。制定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延伸。逐步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范围,实现事业单位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市劳动保障局)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完善救助程序,理顺救助机制。出台《大连市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解决农村困难居民就医难问题。深化农村敬老院体制改革,继续推行“县统乡管”管理体制,实行院长聘任制和工作人员合同制。出台城镇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出台《大连市加强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深化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健全农业经营体制。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新发展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坚持“边规范、边发展”的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整合、规范,促进其向专业合作社过渡,推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体制改革,稳妥推行股份合作制。按照“完善县级、健全乡级”的要求,抓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区市县政府)
  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与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等相关规定。(市林业局、有关区市县政府)
  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扩大受益面。调整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完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选拔、任用机制,分流富余人员,提高效率。(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农委、有关区市县政府)
  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被征地农民由“土地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农委)
  六、加快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清理和整顿,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举办“重点校”或“重点班”。继续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质量提升,探索建立半工半读和其他灵活学制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减轻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的经济负担。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教师交流制度。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缩小区际间教师待遇差距。继续选派部分城市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大连市核放射医疗应急预案,加快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和卫生信息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医院间建立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为补充的协调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有关区市县政府)
  各位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对有关改革工作负责,市长夏德仁和常务副市长王承敏对上述改革工作负总责。
  各牵头单位将所承担改革任务的半年和全年的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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