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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二○○七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中评委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8 生效日期: 2007-06-2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建人发[2007]256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事部门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城市建设工程类专业(公用、市政、环保、建筑施工、安装、机械、建筑设计、规划、设备、电气、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7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1、职称外语: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要求,应参加C级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线。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按照市人事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专〔2007〕162号)和《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的规定,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的人员,申报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专家量化评审的参考依据。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
  2、计算机应用能力:凡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已评审使用”的专用章。
  从2008年起杭州市统一执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年满50周岁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
  3、考评结合:按市人事局要求,今年房屋建筑施工专业和市政公用施工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和其他非正常晋升人员,仍然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凡通过专业理论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即取得申报评审工程师的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请与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5456079或登陆杭州市考试培训网www.ttt.gov.cn查询)。参加考评结合评审的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专家量化评审的内容。申报材料和评审要求均与其他人员相同。
  4、对于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5、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三、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8月6日至8月25日统一报送(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今年的《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及《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格式和内容有所调整,请务必使用新的表式,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退回。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需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附表5)。
  外语免试及成绩审定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审批,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建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评审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附表6)。无主管部门单位但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中级评审费每人18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六、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件7-1)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必须提供与评审材料中相对应的每份学历证书;
  (3)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参加考评结合的人员必须提供;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6)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8)1份,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件9)1份;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45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件10)1份;
  (8)继续教育、个人获奖等其他证明材料1份;
  (9)破格申报对象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1)1份;
  (10)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11)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任期考核登记表1套;
  (12)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件7-2)1份;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和目录;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以下材料另附,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2)《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统一采用杭州市人事局样表,见附件12);
  (4)《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同时上报电子版;
  (5)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参加考评结合的人员必须提供;
  (6)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
  (7)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原件,免试对象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有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
  (8)破格推荐审批表2份〔内容与第一册(7)一样〕,并附相关破格材料一套。
  七、网上办事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继续在杭州建设网站(网址//www.hzjw.gov.cn)开设相关栏目,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相关的表式均可从网站的公告公示或网上办事等处找到链接下载,“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政策解答”栏目还有《常见职称工作问题的解答》、《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申报任职条件汇编》、《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图》等资料。
  2、有关办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公布在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第三高评委、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评审受理”中,实行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网上申报”因故暂停使用,但各单位或个人仍可通过电子邮箱:lshen321@gmail.com上传《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和《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的电子文档。
  4、未尽事宜,可通过“投诉建议”栏目或直接与市建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刘申,联系电话:87022135、87067242,地址:长生路9号801室,邮编:310006)。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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