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办发电[2007]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8月2日16时30分左右,钱塘江七堡水文站附近水域30多人被潮水卷走,虽经公安、交通部门及江干区政府全力搜救,但仍有多人报案失踪。事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市长蔡奇迅即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落水失踪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严肃调查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蔡奇市长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部署搜救、善后事宜,提出了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钱塘江沿江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钱塘江每月有两次大潮汛,每天一次早、晚潮,涌潮潮头一般为1~2米,最高可达3米。平时还有暗涨潮,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险性。近来由于天气炎热、气候干旱,附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到沙滩、丁字坝和码头上游玩、纳凉和游泳明显增多,极易出现意外。沿江各区政府,公安、交通、海事、林水、气象、安监、宣传等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落实措施,加强防范。沿江各区要对本辖区责任地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现场安全检查,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和危险地段,制订严密的管理方案,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要设置醒目的宣传牌、警示牌,提示群众不要到危险地段观潮、游泳、纳凉、游玩,严禁观夜潮。要向辖区群众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生以及沿江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大力宣传钱塘江涌潮特性,发放潮汛安全知识手册,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对沿江标准堤塘、抢险缺口等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要对丁字坝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气象部门要提供每天的潮汐时间预报。新闻媒体要加大潮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巡查,确保安全。沿江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潮汛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钱塘江水域安全工作。要建立巡查制度,确定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路段,落实巡查责任,及时提醒并劝阻有关人员服从管理,注意安全,一旦发生险情和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