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7]327号
重庆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正式收取规划和测绘档案相关费用的函》(渝规函[2007]5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市规划档案行政事业性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渝价[2006]64号)一年的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收费对象为利用规划档案(即咨询或利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建筑工程占地面积、利用规划编制成果、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规划监察管理、城乡规划综合档案)的单位及个人。
二、收费主体
收费主体为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四、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接本通知后,到市价格主管部门更换《收费许可证》,并按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7年2月6日起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表: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序号 | 项 目 | 规 格 | 计费 | 收费标准(元) | 服 务 内 容 |
单位 | |||||
1 | 档案查阅费: | ||||
纸质档案查阅 | 套 | 120.00 | 查阅“一书三证”及附图 | ||
电子档案查阅 | 套 | 40.00 | |||
2 | 复制费: | ||||
复印文字资料 | B5、A4纸 | 页 | 0.50 | ||
A3纸 | 页 | 1.00 | |||
复印图纸资料 | A3图幅 | 张 | 4.00 | ||
A2图幅 | 张 | 8.00 | |||
A1图幅 | 张 | 13.00 | |||
A0图幅及以上 | 张 | 18.00 | |||
打印文字档案资料 | A3幅面以下 | 页 | 1.00 | 无纸质档案,需从档案管理系统打印后加盖鲜印 | |
A3幅面及以上 | 页 | 1.50 | |||
3 | 证明费: | ||||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面积10?O(含10?O)以下,占地面积1亩(含1亩)以下 | 10.00 | 出具“一书三证”规划审批情况的相关证明 | ||
建筑工程面积10-20?O(含20?O),占地面积1-5亩(含5亩) | 50.00 | ||||
建筑工程面积20-100?O(含100?O),占地面积5-10亩(含10亩) | 100.00 | ||||
建筑工程面积100?O以上,占地面积10亩及上 | 400.00 | ||||
道路管线工程 | 20m以下 | 10.00 | |||
20m(含20m)-100m | 50.00 | ||||
100m(含100m)-1000m | 100.00 | ||||
1000m(含1000m)-2000m | 200.00 | ||||
2000m(含2000m)-4000m | 300.00 | ||||
4000m及以上 | 400.00 | ||||
4 | 咨询服务费 | 每人次/工作日 | 20.00 | 提供一定数量有价值、翔实可靠的材料(已按前3项收费的,不得另收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