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酿造公司以植物油罐等资产抵偿债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0 生效日期: 2007-06-10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酿造调味品公司
  你司《关于溶剂油储罐、植物油罐以资抵债给商务集团的请示》(市酿发[2007]26号)收悉。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和你司与重庆市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达成的协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将所属大渡口原料加工厂溶剂油储存罐3台和一厂植物油罐2台,分别按2007年4月30日帐面值作价2861.08元和2699.10元,合计作价5560.18元抵偿给重庆市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作好相关帐务的调整。
此复

二○○七年六月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